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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 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1-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2 [ 公开日期 ] 2021-03-02 [ 有  效  性 ]

郯财采〔2021〕5号

郯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

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全面清理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尤其对以入围方式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除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超市采购、批量采购、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均在清理范围之内。

二、清理工作安排

(一)采购单位自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厅要求组织采购人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凡在清理范围内的,不论采购时间及合同(约定)期限,均应取缔清理。采购人自查及清理情况于2021年3月5日前,填写《采购单位自查清理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下面邮箱。逾期不报者,予以通报。

(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2021年3月10日至3月20日期间,财政部门将根据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重点对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检验检测、印刷等服务项目开展核查。具体核查项目数量和比例根据省厅要求确定。对核查中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全面梳理、应查尽查、认真整改,切实把各项清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本次专项清理后,省财政厅还将抽查进行核查,请各部门、各单位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到位,不留尾巴。

县财政局开设举报邮箱:qinmicaigou@163.com,举报电话:0539-6800069,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倪新茹

联系电话:0539-6800069

附:山东省财政厅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郯城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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