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04_A/2017-0411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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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03 | [ 公开日期 ] | 2017-03-03 | [ 有 效 性 ] |
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基本情况: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定员5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至2016年底,退休人员2名。
主要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市、县老年人优待规定的宣传、实施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调查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况、发展趋势及对策,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预算,无下属事业单位预算。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190.7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7.14 |
一般公共预算 |
190.73 |
民政管理事务 |
187.14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老龄事务 |
187.14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住房保障支出 |
3.59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住房改革支出 |
3.59 |
|
三、事业收入 |
住房公积金 |
3.59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190.73 |
本年支出合计 |
190.73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结转下年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九、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190.73 |
支出总计 |
190.73 |
表2.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190.73 |
工资福利支出 |
44.06 |
一般公共预算 |
190.73 |
基本工资 |
19.58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津贴补贴 |
12.24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奖金 |
1.63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社会保障缴费 |
10.61 |
|
三、事业收入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7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办公费 |
0.90 |
|
五、其他收入 |
印刷费 |
0.50 |
|
公务接待费 |
0.20 |
||
工会经费 |
0.75 |
||
福利费 |
0.2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
其他交通费用 |
4.02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20 |
||
生活补助 |
0.77 |
||
奖励金 |
0.01 |
||
住房公积金 |
3.59 |
||
购房补贴 |
7.40 |
||
采暖补贴 |
0.88 |
||
物业服务补贴 |
1.55 |
||
专项支出 |
123.90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0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19.90 |
||
本年收入合计 |
190.73 |
本年支出合计 |
190.73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结转下年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九、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190.73 |
支出总计 |
190.73 |
表3.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转、结余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其他预算内资金 |
|||||||||||||
合计 |
190.73 |
190.73 |
190.73 |
|||||||||||||||||
307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190.73 |
190.73 |
190.73 |
||||||||||||||||
307001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190.73 |
190.73 |
190.73 |
表4.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总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结转下年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90.73 |
66.83 |
123.90 |
||||||||
307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190.73 |
66.83 |
123.90 |
|||||||
307001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190.73 |
66.83 |
123.9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7.14 |
63.24 |
123.90 |
|||||||
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87.14 |
63.24 |
123.90 |
|||||||
208 |
02 |
05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187.14 |
63.24 |
123.9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59 |
3.59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59 |
3.59 |
||||||||
221 |
02 |
01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59 |
3.59 |
表5.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 |
190.7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7.14 |
经费拨款(补助) |
190.73 |
民政管理事务 |
187.14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老龄事务 |
187.14 |
|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
住房保障支出 |
3.59 |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3.59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住房公积金 |
3.59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
其他预算内资金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收入合计 |
190.73 |
支出合计 |
190.73 |
表6.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小 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日常公用支出 |
||||
合计 |
190.73 |
66.83 |
44.06 |
14.20 |
8.57 |
123.90 |
||||
307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190.73 |
66.83 |
44.06 |
14.20 |
8.57 |
123.90 |
|||
307001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190.73 |
66.83 |
44.06 |
14.20 |
8.57 |
123.9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7.14 |
63.24 |
44.06 |
10.61 |
8.57 |
123.90 |
|||
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87.14 |
63.24 |
44.06 |
10.61 |
8.57 |
123.90 |
|||
208 |
02 |
05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187.14 |
63.24 |
44.06 |
10.61 |
8.57 |
123.9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59 |
3.59 |
3.59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59 |
3.59 |
3.59 |
||||||
221 |
02 |
01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59 |
3.59 |
3.59 |
表7.2017年县老龄办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
合 计 |
上年结转 |
2017年预算 |
||||
类 |
款 |
项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说明:2017 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表8.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2017年预算 |
|
金额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
||
合计 |
66.83 |
66.83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4.06 |
44.06 |
30101 |
基本工资 |
19.58 |
19.58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24 |
12.24 |
30103 |
奖金 |
1.63 |
1.63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0.61 |
10.6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7 |
8.57 |
30201 |
办公费 |
0.90 |
0.90 |
30202 |
印刷费 |
0.50 |
0.5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20 |
0.20 |
30228 |
工会经费 |
0.75 |
0.75 |
30229 |
福利费 |
0.20 |
0.2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2.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02 |
4.02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20 |
14.2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77 |
0.77 |
30309 |
奖励金 |
0.01 |
0.01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3.59 |
3.59 |
30313 |
购房补贴 |
7.40 |
7.40 |
30314 |
采暖补贴 |
0.88 |
0.88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1.55 |
1.55 |
表9.2017年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资 金 来 源 |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其他自有资金 |
上年结转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合计 |
0.50 |
0.50 |
0.50 |
||||||||||
307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0.50 |
0.50 |
0.50 |
|||||||||
208 |
02 |
05 |
老龄事务 |
307001 |
郯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0.50 |
0.50 |
0.50 |
表1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0.1 |
0 |
0 |
0 |
0 |
0.1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19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等相应减少。
2017年支出预算为190.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原因是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等相应减少。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将单位公车上交,2017年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将接待6批次,30人左右。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5万元。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16】115号文“关于2017年度临沂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7万元,比上年增减少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