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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郯城县物价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0202-03_G/2017-112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03 [ 公开日期 ] 2017-03-03 [ 有  效  性 ]

2017年郯城县物价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物价局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是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物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能:1、价格监督检查;2、价格收费管理(商品价格管理、服务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3、价格认定;4、农产品成本调查与成本监审5、价格监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物价局部门预算包括:物价局预算

纳入郯城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物价局

2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物价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620.37

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620.37

一般公共服务

491.30

政府性基金预算

发展与改革事务

491.3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物价管理

491.30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92

三、事业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五、其他收入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的补助

3.15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61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5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94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94

事业单位医疗

28.94

住房保障支出

35.21

住房改革之初

35.21

住房公积金

35.21

本年收入合计

620.37

本年支出合计

620.37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620.37

支出合计

表2.2017年物价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620.37

经济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

620.37

工资福利支出

402.69

政府性基金预算

基本工资

184.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津贴补贴

108.85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奖金

15.38

三、事业收入

社会保障缴费

93.86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46.26

五、其他收入

办公费

3.2

水费

0.8

电费

1.8

邮电费

4.8

取暖费

3.8

差旅费

1

培训费

1

公务接待费

3

工会经费

6.9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其他交通费用

17.8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6.42

生活补助

0.72

奖励金

0.08

住房公积金

35.21

购房补贴

61.77

采暖补贴

6.71

物业服务补贴

11.93

专项支出

55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55

本年收入合计

620.37

本年支出合计

620.37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结转下年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合计

620.37

支出合计

620.37

表3.2017年物价局部门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物价局

620.37

620.37

560.37

60

表4.2017年物价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620.37

565.37

55

502

郯城县物价局

620.37

565.37

55

502001

郯城县物价局机关

620.37

565.37

55

201

一般公共服务

491.30

436.3

55

201

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491.3

436.3

55

201

04

08

2010408

物价管理

491.3

436.3

55

208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64.92

64.92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61.77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61.77

208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3.15

3.15

208

27

01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61

1.61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54

1.5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94

28.94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94

28.94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94

28.9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21

35.21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35.21

35.21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21

35.21

表5.2017年物价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7年预算

项 目

2017年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

620.37

功能科目

经费拨款(补助)

560.3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1.3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发展与改革事务

491.3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60

物价管理

491.3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92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其他预算内资金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3.15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61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5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94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94

事业单位医疗

28.94

住房保障支出

35.21

住房改革支出

35.21

住房公积金

35.21

收入合计

620.37

支出合计

620.37

表6.2017年物价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502

郯城县物价局

620.37

565.37

402.69

116.42

46.26

55

502001

郯城县物价局机关

620.37

565.37

402.69

116.42

46.26

55

201

一般公共服务

491.3

436.3

308.83

81.21

46.26

55

201

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491.3

436.3

308.83

81.21

46.26

55

201

04

08

2010408

物价管理

491.3

436.3

308.83

81.21

46.26

55

208

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64.92

64.92

64.92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61.77

61.77

208

05

0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61.77

61.77

61.77

208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3.15

3.15

3.15

208

27

01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61

1.61

1.61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54

1.54

1.5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8.94

28.94

28.94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94

28.94

28.94

210

11

0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94

28.94

28.9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21

35.21

35.21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35.21

35.21

35.21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21

35.21

35.21

表7.2017年物价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7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7年物价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表8.2017年物价局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7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合计

565.37

565.3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02.69

402.69

30101

基本工资

184.6

184.6

30102

津贴补贴

108.85

108.85

30103

奖金

15.38

15.38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93.86

93.8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6.26

46.26

30201

办公费

3.2

3.2

30205

水费

0.8

0.8

30206

电费

1.8

1.8

30207

邮电费

4.8

4.8

30208

取暖费

3.8

3.8

30211

差旅费

1

1

30216

培训费

1

1

30217

公务接待费

3

3

30228

工会经费

6.98

6.9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2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7.88

17.8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6.42

116.42

30301

离休费

30305

生活补助

0.72

0.72

30309

奖励金

0.08

0.08

30311

住房公积金

35.21

35.21

30313

购房补贴

61.77

61.77

30314

采暖补贴

6.71

6.71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11.93

11.93

表9.2017年物价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 金 来 源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物价局

10

10

10

表1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物价局

5

0

2

0

2

3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62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15万元,原因是工资增长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

2017年支出预算为62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15万元,原因是工资增长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减少2万元,因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2辆,保留应急车辆1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公务接待40批次,335人次。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0万元(根据表9填列)。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16】115号文“关于2017年度临沂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26万元,比上年增加1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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