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0-08-2015-000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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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4-02-12 | [ 公开日期 ] | 2014-02-12 | [ 有 效 性 ] |
关于郯城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8日>在郯城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郯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郯城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县上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科学务实、积极作为、开拓进取,财政改革发展稳步推进,财政收支实现较快增长,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我县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80500万元,增长2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38203万元,增长9.6%。年度预算执行中,受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及政策性增支等因素影响,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87500万元,增长27.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260411万元,增长19.8%。
公共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0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增长31.5%。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4845万元,占预算的100 %,增长41.5%;地税部门完成63308万元,占预算的100 %,增长25.8%;财政部门完成11913万元,占预算的 127.4 %,增长54.3%。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191924万元,收入共计281990万元。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828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3 %,增长23.4%。当年财政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13705万元,支出共计281990万元。全县财政收支相抵,预算是平衡的。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763万元,增长24%。当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补助187766万元,上解收入36998万元和上年结转结余1034万元,收入共计234561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220856万元,增长22.4%。当年县本级支出,加上上解支出13060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645万元,支出共计234561万元。县本级财政收支相抵,预算是平衡的。
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271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982万元,比上年增长274.3%,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农村信用联社银行化改革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20167万元;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188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01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25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50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7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7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521万元;其他基金收入72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498万元,基金总收入 81354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0471万元。其中,城乡和社区事务支出7537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83万元,教育支出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188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7万元,与当年基金收入相抵,结余266万元。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密集出台的民生政策和较为突出的收支矛盾,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大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努力改善民生,强化改革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注重科学聚财,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快速增长。全县财税部门紧抓组织收入不放松,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大力推进源头控税、科技管税、综合治税,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均迈上新台阶。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级税收收入分别突破9亿元和7亿元大关,比上年增收21538万元和17348万元,均是历年来增收最多的一年,在全省县区财政收入的排名比上年提高3个位次。在挖掘自身增收潜力的同时,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省政府扶持西部经济隆起带的机遇和财政省直管县的优势,积极向上汇报对接,全年共争取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190890万元,比上年增加28668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45924万元,当年新增14350万元,这是提高津贴补贴、兑现民生政策的主要资金来源。我县被列为全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省级补助资金7032万元。马头镇被省政府新增为“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试点镇重点扶植。
(二)注重培植财源,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明显。认真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镇域经济迅猛发展,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县域经济稳步提升。全县纳税过百万元、过千万元企业分别达到101家和14家,比上年增加18家和3家。阳煤恒通化工实现税收10009万元,鲁南纸业实现税收802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9.8%、59%。工业经济扶持力度更大。全年兑现各类奖补资金1020万元,对企业创新、技术研发、上市重组、争创名牌产品等给予奖励。产业集群经济更加膨胀。设立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扶持“7+4”产业集群,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镇域经济发展成效更加显著。在对乡镇财政增收继续实行“奖增量、奖增幅”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飞地”政策,形成互利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镇域经济呈现整体高速增长、个体亮点突出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乡镇级财政收入81303万元,比上年增长36.5%,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所有乡镇收入均过千万元,实现历史性突破。郯城街道在全市驻地镇镇域经济考核中居第三位,比上年提高2 个位次。李庄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4298万元,在全市重点镇考核中居第五位,比上年提高4个位次。金融支撑作用更加有力。建立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机制,实行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纳税情况及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情况“双挂钩”办法,对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投入情况予以奖励,带动银行新增贷款9.9亿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2900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落实“营改增”、出口免抵退税和各类税收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近5000万元。拨付资金3000万元支持“一区五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
(三)注重保障民生,财政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加强。把保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千方百计加大民生投入。2013年,全县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 185670万元,比上年增长19.8%,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9.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始终把保工资放在财政支出首位,今年两次提高财政供养人员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三年人均月增加津贴补贴1181元,切实让干部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三农” 投入大幅增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等补贴资金9905万元,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整合专项资金6559万元,保障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住房与危房改造等项目顺利开展。落实资金1938万元,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项目。安排奖补资金2900万元,在全县70个行政村实施“一事一议”,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全县教育支出67349万元,增长9.6%。全面落实各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城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至810元、61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日趋完善。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和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县医疗卫生支出41158万元,增长25.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落实以奖代补资金1816万元,在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投入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688万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保体系不断健全。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46万元,增长20.2%。从10月份起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4080元。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统一按每人每年9000元发放。城乡建设全面推进。投资9470万元,支持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完成郯东路、人民路东段改造,建成郯子公园一期、白马河湿地公园一期、故城墨泉公园、古板栗森林公园。投资1050万元,启动皇亭路西段工程建设。投资4400万元,完成重胜路、郯苍路、沭河连心桥等路桥建设,实施“村级公路网化”工程,改善了城乡交通条件。投资9670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垃圾处理、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美化了城乡环境,提升了郯城形象。
(四)注重改革管理,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以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为抓手,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创新财政监督体制机制,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对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教育系统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6个乡镇财政所通过省级验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全县“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7.2%。发挥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规范管理、节减支出的作用,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额40800万元,节支率13.8%;完成投资评审额51197万元,审减率21.9%。支持融资平台适度合理融资,地方政府债务处于可控范围。
各位代表,当前全县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运行面临较多困难,财政持续高速增长压力较大;省市对下财政体制深入调整,上级转移支付难有大量增加;刚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镇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部分乡镇财政比较困难;预算执行到位率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部署,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发挥财政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着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本着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3500万元,增长26%。其中,国税部门安排18850万元,增长27%;地税部门安排80400万元,增长27%;财政部门安排14250万元,增长19.6%。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级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97991万元,收入共计31149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95805万元,增长10.3%。当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5686万元,支出共计31149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1900万元,剔除下放乡镇固定收入后,相同口径增长19.7%。当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乡镇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级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29947万元,收入共计251847万元。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36161万元,增长6.9%。当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5686万元,支出共计251847万元。县本级收支相抵,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的重点是:
1、着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兴财源、促发展。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6070万元。
——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支持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其中:500万元用于财政贡献奖励,500万元用于扶持“7+4”产业集群发展,100万元用于加强服务业发展引导,100万元用于支持招商引资,100万元用于支持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产品推广应用,200万元用于扶持银杏产业发展。
——安排科技创新资金22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其中:100万元用于吸引和培养各类高科技人才,120万元用于应用技术研发、科学技术奖励及知识产权保护。
——安排交通建设和环保资金4350万元,支持发展环境硬件建设。其中: 350万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和迎淮检查,200万元用于支持旅游事业,1350万元用于沭郯路、红杨路改建,245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网化建设配套。
2、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重投入、惠“三农”。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7700万元。其中: 1000万元用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3000万元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2200万元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0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10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全力解决民生热点和焦点问题,保稳定、促和谐。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77131万元。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提高教育发展质量。这方面共安排10515万元。其中:6265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1800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2045万元用于家庭困难学生资助,285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120万元用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群众后顾之忧。这方面共安排22233万元。其中:11550万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7336万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390万元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及退役士兵补助,1817万元用于高龄老人津贴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40万元用于支持创业就业。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这方面共安排36096万元。其中:27525万元用于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补助,5145万元用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742万元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240万元用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2384万元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这方面共安排26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160万元用于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完善提升城市功能。这方面共安排8027万元。其中:5727万元用于支持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东城新区建设、人民路西段和皇亭路改造提升等重点工程,2000万元用于城市维护,300万元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另外,安排往年贷款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5250万元,增资预留资金2000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99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141万元;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92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2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5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6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8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59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及上年结转等收入266万元,收入共计50196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478万元,比上年减少38.5%。其中,城乡和社区事务支出4659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80万元,教育支出1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32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55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和补助下级支出等718万元,支出共计50196万元。基金预算收支相抵,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51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5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2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2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1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94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83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3079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62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818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7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1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23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0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9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64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995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2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388万元。
三、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促发展,千方百计培财源,突出重点惠民生,加大力度推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扶持引导,切实培植壮大财源。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认真落实激励扶持政策,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支持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人才建设、生态建设、企业创新、节能改造和现代服务业投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注重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完善城镇规划,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二)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大财政蛋糕。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深入挖掘税源潜力,促进税收稳定增长,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完善非税收入“一票式”征管机制,在实施减费让利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堵塞征管漏洞,实现非税收入有效增长。大力清理各类暂付款,压减结余结转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超前研究财税改革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三)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控制行政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支持,着力加大对农业、教育、卫生、社保、就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进展。按照省里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财政绩效。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公务卡等制度改革,提高预算到位率。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对财政拨款1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类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发挥财政 “大监督”职能,强化对民生资金、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积极探索政府融资新模式,统筹安排政府债务的还本付息,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可消化。加强财政队伍和法治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4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加快建设开放进取文明和谐的新郯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