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503-06_A/2016-1102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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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4-12 | [ 公开日期 ] | 2016-04-12 | [ 有 效 性 ] |
2016年郯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收入预算表
三、2016年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编制定员15人,现有配备正科1名,副科2名,正式职工10人,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细则;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建立项目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审定、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立项前的调查准备、建立项目库、确定推荐项目和组织评估论证等。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的验收;与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检查、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预算。
纳入郯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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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 9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8.68 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98.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8万元,农林水支出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万元,主要用于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5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5万元,事业离退休10.25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98万元。
3、 农林水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67.9万元,土地治理9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8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4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比2015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及会议等公务接待,计划接待5批次,来宾80人次。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