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888-11_A/2016-121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县科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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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4-12 | [ 公开日期 ] | 2016-04-12 | [ 有 效 性 ] |
2016年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划分)
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8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简称郯城县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郯城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力量。
主要职责为:
1、开展学术交流,繁荣学术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培养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2、制定全县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
3、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举荐人才。
6、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技术和成果鉴定、有关技术标准制定等任务。
7、负责对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下级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群众性反邪教工作,指导郯城县反邪教协会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9、承担县委、县政府及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预算编制单位1个。
纳入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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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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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 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5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23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54.2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计招待30批次,180人次,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