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及乡镇财政预决算 >> 2016年 >> 财政预算 >> 其他 >> 正文
2016年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20209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2016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原文化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的行政监察、文化市场管理、文化执法、新闻出版市场执法的职责,县广播电视局广播影视行政执法的职责。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地区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全县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三)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查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化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许可和监管负责全县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的许可和监管;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许可和监管;负责全县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动漫、网络游戏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五)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印刷业、书刊发行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许可和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出版物内容和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资质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负责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报刊社驻全县记者站的报批和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违规新闻活动。

(六)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督;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监督;负责全县电影单位、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的许可和监督;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管;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

(七)负责文物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违规活动。

(八)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县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行政

2

郯城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事业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年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282.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18.08

财力拨款(补助)

272.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5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14.29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7.61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罚没收入

10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282.13

本年支出合计

282.13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282.13

支出总计

282.13

2.2016年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282.13

199.70

47.72

14.71

2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87.97

153.26

14.71

20

201

01

文化

187.97

153.26

14.71

20

207

01

行政运行(文化)

153.26

153.26

01

基本工资

78.47

78.47

02

津贴补贴

68.25

68.25

03

奖金

6.54

6.54

02

12

文化市场管理

34.71

14.71

20

208

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5

32.15

01

基本养老金

30.65

30.65

02

失业保险

1.04

1.04

03

工伤保险

0.46

0.46

21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14.29

14.29

01

01

基本医疗保险

14.29

14.29

221

01

住房保障支出

17.61

17.61

01

01

住房公积金

17.61

17.61

02

在职住房补贴

23.54

23.54

03

离退休住房补贴

2.54

2.54

04

奖励金

0.07

0.07

05

取暖补贴

3.96

3.96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5

6

6

1.5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1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28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13万元,罚没收入1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282.1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1万元,在职住房补贴23.54万元,离退休住房补贴2.54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取暖补贴3.9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7.5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去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5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6年机关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全部为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及其他县区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招待20余次,接待200余人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