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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南农场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6-121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01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02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03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04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0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0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08 2016年郯城县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单位主要职能

承担县政府给予相应行政管理职能,对全县五处国营农场行使管理职能,负责全面贯彻执行省农垦局有关农场发展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农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综合服务;承担农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参与县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同驻地乡镇政府的衔接合作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郯南农场部门预算包括:郯城县郯南农场预算。

纳入郯城县郯南农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郯南农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为18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8万元。

2016年支出为187.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9万元,农林水支出14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1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2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2015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计划接待8批次,接待人数196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及会议等公务接待。

  
附件【预算公开2016郯南农场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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