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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郯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20206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 有  效  性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6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是县委负责对台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隶属县委办公室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了解各乡镇、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对台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协调处理我县涉台重大事件。

    (二)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形势的变化,以及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县对台经济工作,提出全县吸收利用台资的规划部署和策略;邀请和接待台商来郯城考察,组织重要的台商投资活动;经常走访联系台资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解台资企业的纠纷、投诉、协调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负责全县赴台经贸考察的组织计划和审核报批工作。

    (四)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与台湾的文化、学术、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规划、审批各类交流项目,参与重大交流活动,掌握和了解各项交流情况,予以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来郯台胞的接待管理和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归后总结工作,直接接待台湾重要人士和重要团组;处理郯台两地人员交往中衍生的各类问题,做好常住台胞的管理工作;参与处理涉台的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

    (六)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七)负责对台新闻报道,制定对台宣传计划、指导协调本县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台宣传;管理和接待来郯的台湾记者和采访事宜;负责我县涉台事务的发言和新闻发布工作。

    (八)负责全县涉台教育,编写宣传教育材料,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形势的教育;负责全县涉台干部培训。

    (九)负责台湾情况、对台政策和涉台工作的综合研究,适时提出全县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研究、草拟、和审查我县有关涉台法律、法规。

    (十)指导直属单位和团体的工作;联系、指导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团体的涉台工作。

    (十一)负责与上级台办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联系,承办上级台办和海协会关于两岸关系的具体事务。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郯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仅包括郯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关预算。

纳入郯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1.2016年台湾工作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按功能科目

 

     财力拨款(补助)

47 

般公共服务

39.97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行政运行

35.97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7.03 

     罚没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03 

     其他预算内资金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47 

本年支出合计

47 

 五、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六、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47 

支出总计

47 

2.2016年台湾工作办公室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备注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 计

47 

 31.88

 7.07

 4.05

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97

24.85

7.07

4.05

4

 

25 

 

港澳台侨事务 

39.97

 24.85

 7.07

 4.05

 4

 

201

25

01

行政运行

(港澳台侨事务)

35.97

24.85

7.07

4.05

201

2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港澳台侨事务)

4

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7.03

7.03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03

7.03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03

7.03

3.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0

2

0

2

0.5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台办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5万元。其中,因“三引一促”活动开展,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增多的原因,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万元,我单位有在编车辆1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大约1260人。其中,因“三引一促”活动开展,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增多的原因,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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