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04_A/2017-082916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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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3-11 | [ 公开日期 ] | 2015-03-11 | [ 有 效 性 ] |
县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郯城县信访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郯城县信访局是负责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 主要职能: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信访局本级预算、无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郯城县信访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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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郯城县信访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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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70.33 |
按功能科目 |
|
财力拨款(补助) |
170.33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0.33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
信访事务 |
170.33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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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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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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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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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预算内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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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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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0.11 |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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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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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70.33 |
本年支出合计 |
170.33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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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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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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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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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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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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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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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70.33 |
支出总计 |
170.33 |
表2.2015年郯城县信访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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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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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0.33 |
91.29 |
18.4 |
8.14 |
52.5 |
|
201 |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0.33 |
91.29 |
18.4 |
8.14 |
52.5 |
|
|
03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 |
170.33 |
91.29 |
18.4 |
8.14 |
52.5 |
|
|
|
08 |
信访事务 |
170.33 |
91.29 |
18.4 |
8.14 |
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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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11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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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11 |
2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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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0.11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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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6.7 |
0 |
5.5 |
|
5.5 |
1.2 |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17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70.33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17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0.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支出150.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完成信访行政工作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0.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万元,比2014年度决算数增加 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决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等出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基础上,由于我单位业务量增加,工作强度增大,所以2015年度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比2014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5.5万元,比2014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2014年度决算数增加1.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5.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包括单位交通工具租赁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2015年机关及所属个事业单位支出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 1.2万元。全部为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及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接待13批次、来宾 3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