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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郯城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 索  引  号 ] tcxzf-04_A/2016-1221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8-08 [ 公开日期 ] 2016-08-08 [ 有  效  性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我院下设7处人民法庭,院直包括刑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主要形式案件审判及执行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单位预算主要指本级单位预算。

纳入郯城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郯城县人民法院

2

3

(上表为本单位和合并报送单位名称)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g01表:2015年法院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96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5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6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3967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18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7

……

20

8

21

本年收入合计

9

3967

本年支出合计

22

396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3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12

25

合计

13

3967

合计

26

396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g02表:2015年法院部门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967

396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967

3967

20405

法院

3967

3967

2040501

行政运行

1807

1807

2040504

案件审判

418

418

2040505

案件执行

416

416

2040506

两庭建设

1326

132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g03表:2015年法院部门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967

1807

216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967

1807

2160

20405

法院

3967

1807

2160

2040501

行政运行

1807

1807

85

2040504

案件审判

418

418

2040505

案件执行

416

416

2040506

两庭建设

1326

1326

g04表:2015年法院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96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3967

5

五、教育支出

19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7

……

21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3967

本年支出合计

23

3967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合计

14

3967

合计

28

396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g05表:2015年法院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967

1807

216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967

1807

2160

20405

法院

3967

1807

2160

2040501

行政运行

1807

1807

2040504

案件审判

418

418

2040505

案件执行

416

416

2040506

两庭建设

1326

132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g06表:2015年法院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301

工资福利支出

0.00

1,052.12

0.00

30101

基本工资

0.00

463.84

0.00

30102

津贴补贴

0.00

492.50

0.00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0.00

95.78

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0.00

470.48

30201

办公费

0.00

0.00

43.88

30202

印刷费

0.00

0.00

16.78

30204

手续费

0.00

0.00

0.27

30205

水费

0.00

0.00

37.49

30206

电费

0.00

0.00

36.86

30207

邮电费

0.00

0.00

41.21

30208

取暖费

0.00

0.00

81.59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0.00

8.91

30211

差旅费

0.00

0.00

17.21

30213

维修(护)费

0.00

0.00

7.40

30214

租赁费

0.00

0.00

22.50

30215

会议费

0.00

0.00

32.59

30216

培训费

0.00

0.00

31.13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0.00

13.57

30226

劳务费

0.00

0.00

31.36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0.00

1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0.00

28.9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8.7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284.92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0.81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16.58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0.00

189.00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78.53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g07表:2015年郯城县法院部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预算数

2015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76.6

176.6

163

13.6

175

175

162

13

注:2015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应当符合《预算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二)要统筹安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单位的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三)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完整、具体明确、真实可信。要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不断提高本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本单位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收入。2015年度收入总计396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5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建项目;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3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增加。

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396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5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建项目;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3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增加。

(二)支出。2015年度支出总计396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5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建项目。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3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增加 。

按功能科目分:1、公共安全支出396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5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社保费缴纳 ;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按项目分类分:1、基本支出18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一般事物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社保费缴纳;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2、项目支出2160万元,主要用于两庭建设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2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程项目;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程项目。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2015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2015变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

(1)2015年本单位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8.5万元,降1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减少跑冒漏滴。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减少跑冒漏滴。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2015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3万元,比2014年减少1.8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努力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标准。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努力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标准。公务接待批次251次,公务接待人数2900人。

4、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万元,比2014年减少1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是:主要由于领导重视,同志们理解支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制度管理,紧紧跟随党的部署安排。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是:主要由于领导重视,同志们理解支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制度管理,紧紧跟随党的部署安排。

5、201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7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有变化。

6、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7、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5年度我院重点项目是郯城法庭的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200万元,现已投入1100万元,主题工程已完工,正在装修绿化阶段,均得到社会的认可,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审判效果及效率。

8、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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