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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18-000007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公开日期 ] 2018-05-30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郯城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土地管理利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各级依法管地用地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和推动落实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土地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整改内容

(一)耕地保护方面。划定1994宗不符合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108宗被违法违规占用问题。

(二)土地供应方面。1宗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问题;38宗土地出让金发票开具日期早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问题;3宗土地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三)土地利用方面。57宗城镇土地空闲问题。

(四)土地执法方面。933宗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耕地保护方面

1、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符合要求”问题。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回头看”行动,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发的问题清单为重点,全面排查清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存在的问题,对堆放压占的进行清理复耕;对划定之前已经建成的,逐步拆除复耕。

2、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又被违法违规占用”问题。坚决拆除复耕,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农用。

(二)土地供应方面

1、关于“欠缴违约金及土地出让金发票开具日期早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问题。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缴纳行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的缴款日期开具出让金票据,严禁欠缴出让金及违约金,对欠缴的限期通知收缴到位。

2、关于“未批先建”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到位。

(三)土地利用方面

关于“城镇空闲土地依然存在”问题。逐宗分析空闲原因,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加快盘活利用,确保完成每年不低于20%的处置任务。

(四)土地执法方面

关于“违法违规用地数量多、分布广”问题。要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土地管理秩序根本好转。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要在对人对事处理处罚到位的基础上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全部清理、拆除复耕到位,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要充分举证。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确定的重点问题图斑,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整改销号。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5月31日)。围绕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形成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对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反馈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要根据土地例行督察的有关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整改土地管理利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工作要注意把握3个时间节点:

6月10日前,确保问题整改率达到60%以上。在此时间内整改销号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不再交省政府下发整改督办单。

8月31日前,确保问题整改率达到80%以上。9月上旬,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进行中期督导,对整改工作进展不力的县区进行约谈。

10月31日前,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年底前,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认真总结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并于11月5日前向县政府提交总结报告。11月6日-11月20日,县政府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县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县规范土地管理和严格耕地保护的要求上来,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中期督导和全面检查验收。

(二)加强领导,多措并举。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将整改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组织领导、调度协调和督促检查。一把手要亲自研究、及时调度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要主动靠上、具体抓好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政策指导、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定期向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申请销号。纪检、法院、检察、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整改。

(三)严格督导,强力推进。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建立日报告、周通报工作制度,加强调度和检查督导;要严格整改标准,严把时间节点,高质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数据造假和虚报成效;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强力推进整改。县政府将根据督导和验收情况,对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健全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要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努力把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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