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19-0000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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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0-10 | [ 公开日期 ] | 2018-10-10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郯城县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8 - 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参与,健全保障机制,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幼儿园的覆盖率,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保障城乡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经费投入体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充足、体制完善、公益普惠、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2018年达到90%,2019年达到91%,到2020年,入园率达到92%,县城驻地达到93%以上。
——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到2020年,全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底,规划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所,其中2018年建设幼儿园3所,2019年建设幼儿园6所,2020年建设幼儿园6所。
——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完善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家长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每年为一批公办幼儿园配备保教设施,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制定生均经费标准,基本建立起公共财政保建设、保工资、保安全,收费保运转、保发展的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
——优化幼儿教师队伍。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新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提升幼儿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新进教师一般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到2020年,专科及以上幼儿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严禁“小学化”现象,深化园本教学研究,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各级政府的发展责任
建立健全“以县为主、分级办学” 的管理体制,县政府加强统筹,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幼儿园建设和无证园的清理取缔。
(二)扩充城乡学前教育资源
1.编制并实施郯城县公办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根据现有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结合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社区改造、学校资源整合实际,编制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全县公办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确定2018-2020年规划建设幼儿园15所。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确定每所幼儿园的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完成时限。(布局规划表见附件)
2.实施城镇居住区幼儿园建设。提高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应。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依据规划条件,在建设条件中明确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完成时限、投资来源、移交方式,列入土地出让公告文件向社会告知,在土地供应成交后,提出关联条件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取得人提交项目用地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的履行进行监督,适时通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幼儿园竣工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明确配套幼儿园投资来源为开发企业的,实行“交钥匙”工程,由开发企业无偿优先代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偿交付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将配套幼儿园安排在首期建设。在开发企业申报规划建设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时,依据其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通过,保证同步规划设计。申报施工许可时,严格审核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期限,不符合建设条件的不予核发,保证同步建设施工。申报竣工规划核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配套幼儿园应建未建,或者不符合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不予办理,保证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支持各级政府投资建设配套幼儿园,明确配套幼儿园投资来源为当地政府的,由当地政府或当地政府委托国有投资平台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建设完成的配套幼儿园后,应及时办理幼儿园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条件不具备的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约定条件无偿委托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民办幼教集团等举办成资产国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插件居住区楼盘应充分考虑幼儿学位需求和教育承载力,按照标准补建、配建幼儿园。学校布局调整限制校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要优先改建为幼儿园。
3.开展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排查整改。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2020年年底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对幼儿园配建不及时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按违法建设予以拆除或改建,按规划要求限期完成幼儿园建设。对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办成高收费幼儿园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依法追究责任。
4.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原则,加快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制定我县幼儿园改造提升计划,用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加大本级投入,确保计划落实。加大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扶持力度,2018年全面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建设任务
5.推进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捐助学前教育。民办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统一标识。到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60%以上。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类别、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通过生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6.实行“优质园+”办园模式。建立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对薄弱园、农村园、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机制,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民办幼儿园辐射拓展,不断扩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社区配套园、村级公办园、学区附属园作为中心园的分园,由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
(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1.明确政府投入责任。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县政府应切实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县各级财政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结合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对幼儿园建设及提升、落实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教师缴纳“五险一金”、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进行奖补,加大对贫困村幼儿园的支持力度。
2.建立完善财政拨款制度。依据省制定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研究制定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由幼儿园统筹用于学前教育人员经费、保教业务和后勤服务等运转支出,基本建立起公共财政保建设、保工资、保安全,收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保运转、保发展的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
3.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公办幼儿园依据政府指导价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政府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基本办园成本实行政府指导价。县物价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
4.健全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适当提高资助标准。加大对孤儿和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
(四)建立有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动态管理制度,依据《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结合公办幼儿园现有规模、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分园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核增编制数,落实招考计划,及时补充在编教师,编制资源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教师。完善选拔机制,为公办幼儿园配足配齐园长、副园长。
2.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新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全县每年开展一轮幼儿教师全员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实施,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强化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能力提升。
3.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通过生均经费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逐步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并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幼儿教师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师风素养。设立名师、名园长工作室,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优秀幼儿教师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幼儿教师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加大对违背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零容忍,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辞退,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科学育儿水平
1.加强保教质量的科学指导。配齐县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和专职教研员,加强对幼儿园业务指导。坚持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游戏教育实验区。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及不定期抽查,情节严重的幼儿园作降类处理,直至取消办园资格。
2.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按照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依据省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对幼儿园进行认定和分类管理,将幼儿园分为省级示范、市级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并统一标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园学籍管理。
3.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市级一类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园的辐射指导作用,鼓励幼儿园开发符合实际、突出特色的园本课程,着力解决教师在教育发展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1.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实行园长安全负责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检查园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及生活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消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辖区公安派出所要做好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逐步建立起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2.理顺幼儿园办园体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标准化幼儿园,实行属地化管理。使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在小学内建设的附属幼儿园、社区幼儿园,资产确权为本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列为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分园,由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共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支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通过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合作办园等形式,输出先进教育与管理理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3.加强幼儿园准入监管。严格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办园行为、保教质量、收费管理等实施动态监管。已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变更或者停办,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幼儿园登记注册实行全链条、一站式服务。
4.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县政府确定督导工作补助标准,明确经费来源,为督学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郯城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三期行动计划的编制审核,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核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确定生均经费标准;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住建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落实旧城区改造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教师社会保障政策,结合实际落实工资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综治、公安、消防、卫计、民政、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的指导和日常监管。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三期行动计划的编制与落实,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重点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对学前教育规划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办园行为等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科学育儿知识、学前教育先进经验等,提高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郯城县2018年-2020年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表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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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8年-2020年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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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服务村居(社区) |
村居人口数(人) |
0-2岁幼儿数(人) |
3-5岁幼儿数(人) |
拟建幼儿园地址 |
班级数(个) |
规划建筑面积(楼房㎡) |
投资额(万元) |
拟建设时间(年.月) |
具体地址 |
是否有土地指标 |
占地面积 |
备注 |
1 |
郯城县红花镇马圩子社区幼儿园 |
马圩子村 |
820 |
28 |
31 |
郯城县红花镇马圩子村东 |
5 |
1508 |
241.28 |
2018 |
郯城县红花镇张庄安置区内 |
有 |
1998 |
|
张庄村 |
1064 |
36 |
42 |
|||||||||||
2 |
郯城县高峰头镇中心社区新华小区锦华幼儿园 |
中心社区新华村 |
6495 |
167 |
389 |
中心社区 新华村 |
6 |
1630 |
310 |
2018 |
中心社区新华村 |
是 |
3605 |
|
3 |
郯城县马头镇马西社区幼儿园 |
繁荣街 |
763 |
32 |
48 |
郯城县马头镇桑庄村 |
9 |
3000 |
480 |
2018.12 |
郯城县马头镇桑庄村 |
有 |
3200 |
|
胜利街 |
967 |
38 |
47 |
|||||||||||
建设街 |
890 |
50 |
64 |
|||||||||||
西园街 |
1890 |
51 |
61 |
|||||||||||
桑庄村 |
1560 |
42 |
50 |
|||||||||||
高大寺村 |
4050 |
85 |
98 |
|||||||||||
4 |
郯城县高峰头镇曹村幼儿园 |
曹村社区张贾村 |
4886 |
174 |
280 |
曹村社区张贾村 |
6 |
1980 |
380 |
2019 |
曹村社区张贾村 |
是 |
3800 |
|
5 |
郯城县重坊镇出口社区幼儿园 |
出口村 |
4067 |
168 |
209 |
出口村 |
6 |
1500 |
240 |
2019.2 |
出口村原大队部 |
有 |
3330 |
|
刘马村 |
2823 |
109 |
150 |
|||||||||||
东庄 |
1943 |
50 |
95 |
|||||||||||
6 |
郯城县李庄镇沙墩华埠社区幼儿园(沙墩片) |
华埠一村 |
1127 |
47 |
84 |
华埠五村 |
12 |
4031 |
700 |
2019 |
华埠五村 |
是 |
3700 |
|
华埠二村 |
1201 |
46 |
80 |
|||||||||||
华埠三村 |
1079 |
53 |
72 |
|||||||||||
华埠四村 |
1342 |
51 |
83 |
|||||||||||
华埠五村 |
1287 |
58 |
101 |
|||||||||||
华埠六村 |
1200 |
59 |
81 |
|||||||||||
7 |
郯城县红花镇大尚庄幼儿园 |
大尚庄一村 |
640 |
36 |
33 |
郯城县红花镇大尚庄驻地 |
6 |
2040 |
326.4 |
2019 |
郯城县红花镇大尚庄驻地 |
有 |
3330 |
|
大尚庄二村 |
670 |
30 |
28 |
|||||||||||
大尚庄三村 |
712 |
46 |
28 |
|||||||||||
大尚庄四村 |
610 |
17 |
29 |
|||||||||||
山外岩村 |
1500 |
30 |
40 |
|||||||||||
8 |
郯城县归昌乡中心幼儿园分园 |
于庄村 |
5000 |
86 |
96 |
归昌乡政府驻地 |
9 |
3173 |
430 |
2019 |
归昌乡江镇丝绸服装厂 |
有 |
3500 |
|
陈庄村 |
||||||||||||||
归昌三村 |
||||||||||||||
9 |
归昌乡中心幼儿园 |
归昌一村 |
1201 |
34 |
36 |
改扩建 |
6 |
3000 |
480 |
2019 |
归昌乡政府驻地 |
是 |
改扩建 |
|
归昌二村 |
720 |
25 |
43 |
|||||||||||
归昌三村 |
902 |
32 |
55 |
|||||||||||
归昌四村 |
1140 |
39 |
40 |
5330 |
||||||||||
归昌五村 |
440 |
20 |
28 |
|||||||||||
中于庄村 |
1145 |
41 |
34 |
|||||||||||
马王村 |
1839 |
38 |
57 |
|||||||||||
10 |
郯城县重坊镇重北社区幼儿园 |
吴村 |
1554 |
59 |
73 |
新合村 |
6 |
1500 |
240 |
2020.2 |
新合村小区配套 |
否 |
3330 |
|
刘孟庄 |
1679 |
66 |
77 |
|||||||||||
倪村 |
2591 |
99 |
146 |
|||||||||||
新合村 |
1978 |
60 |
128 |
|||||||||||
宋园村 |
1897 |
72 |
114 |
|||||||||||
11 |
郯城县重坊镇太平社区幼儿园 |
太平新村 |
3545 |
126 |
337 |
银杏村 |
6 |
1500 |
240 |
2020.2 |
银杏村广场边拆旧房 |
否 |
3330 |
|
银杏村 |
2122 |
85 |
125 |
|||||||||||
大刘庄 |
2408 |
86 |
152 |
|||||||||||
林孟场 |
1488 |
51 |
75 |
|||||||||||
12 |
郯城县红花镇中心幼儿园二园 |
大院子社区 |
7469 |
352 |
402 |
红花镇政府驻地 |
3 |
1000 |
160 |
2020 |
前仓村 |
是 |
1470 |
|
13 |
郯城县郯城街道唐桥社区幼儿园 |
东秦村 |
1053 |
66 |
67 |
唐桥村 |
12 |
3960 |
633.6 |
2020.10 |
街道唐桥小学校内 |
是 |
1500 |
|
周港口村 |
780 |
51 |
41 |
|||||||||||
郭庄村 |
630 |
39 |
47 |
|||||||||||
吴桥村 |
530 |
49 |
32 |
|||||||||||
唐桥村 |
2354 |
143 |
146 |
|||||||||||
高炉村 |
1120 |
66 |
85 |
|||||||||||
新庄村 |
1380 |
82 |
106 |
|||||||||||
杜港口村 |
1240 |
68 |
75 |
|||||||||||
14 |
郯城县李庄镇张蔡社区幼儿园(李庄片) |
张村 |
1604 |
85 |
102 |
东神泉村 |
12 |
4031 |
700 |
2020 |
原神泉小学 |
是 |
5000 |
|
蔡村 |
1300 |
53 |
80 |
|||||||||||
八里屯村 |
2189 |
87 |
166 |
|||||||||||
东连埠村 |
797 |
33 |
68 |
|||||||||||
西连埠村 |
1161 |
53 |
83 |
|||||||||||
东神泉村 |
871 |
38 |
58 |
|||||||||||
西神泉村 |
1266 |
47 |
100 |
|||||||||||
15 |
郯城县马头镇中心幼儿园 |
民主街 |
2090 |
75 |
121 |
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 |
6 |
2000 |
320 |
2020.12 |
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 |
是 |
3000 |
改扩建 |
和平街 |
1920 |
62 |
82 |
|||||||||||
马东村 |
1768 |
68 |
102 |
|||||||||||
东圣街 |
1929 |
59 |
116 |
|||||||||||
南元街 |
1860 |
37 |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