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8年 >> 第2期 >> 正文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18-000007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9-29 [ 公开日期 ] 2018-09-29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郯城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查安全生产隐患,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实行分行业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全县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行业生产安全,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牵头组织开展分管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好本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各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年底前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做到关口前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

(一)整治范围。根据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及燃气、民用爆破器材、消防、道路交通、农林水利、食品药品、文化、卫生、教育、旅游、电力、商贸物流、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环保等重点行业,其他行业领域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整治时间。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原则上为三个月,整治任务较重的行业,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整治时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成立郯城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各行业集中整治专班,制定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于10月8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

1.全面排查。各行业集中整治专班要结合行业特点,采取企业单位自查、专家诊断、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并建立企业隐患台账和行业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要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落实举报奖励相关政策,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6228110、6221316(夜间)。

2.彻底整改。各行业集中整治专班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程序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县安委会要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跟踪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度,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销号。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无法实施整改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乡镇)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各行业集中整治专班要综合运用整治成果,既要集中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集中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1.专班验收。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行业集中整治专班要按照全县实施方案和本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专项验收。

2.领导小组验收。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抽调人员、聘请专家组成验收考核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统一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郯城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督导组、宣传组,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设立22个行业集中整治专班,分别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推动本行业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其他行业集中整治专班及工作任务。

(二)强化调度通报。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县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业集中整治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印发工作通报,宣传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落后单位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

(三)加强督导问责。要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明查暗访、现场抽查、下沉督查等方式,定期对各行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抓好整改。对整治行动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