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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18-000007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03 [ 公开日期 ] 2018-08-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更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持续推进削权减证、精准突破、提速增效、综合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六大行动”,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主要是通过精简环节、再造流程、改进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

(一)强化标准化支撑

1.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已公布的“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深度梳理,编制“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并分批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

2.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并对县级权力清单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事项名称、环节和流程、申报材料、承诺办理时限“四统一”。12月底前,在全县各行业系统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以量大面广、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事项为切入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确保每一项政务服务事项都对应一个单独、完整的业务流程并能够在线上线下直接办理,为全程网办打好基础。在颗粒化改造基础上,对跨部门、跨领域事项进行全链条梳理、全流程优化,分类建立涵盖事项名称、办理时限、运行流程等要素在内的标准化业务链条。8月底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9月底前,完成“证照联办”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11月底前,完成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完成相关事项颗粒化改造的一个月内,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流程。

4.推行政务服务实名制。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办事人员名录库,逐项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实现人岗对应、权责对等。8月底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人员名录库;9月底前,对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10月底前,对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强化信息共享和智能化支撑

5.打通县直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整合县直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整合的,要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立数据共享通道。12月底前,县直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全部与政务服务平台衔接。

6.推动重点领域“一网通办”。根据不动产转移登记、“证照联办”、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准化流程,将相关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数据交换共享,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12月底前实现“一网通办、集成服务”。

7.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完善自助服务区,配备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为企业群众提供多功能、全天候、“不打烊”自助服务。探索开展智能审批,建设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大厅”,选取部分条件适宜的事项,科学设置审批许可标准和在线审批规则,开发自动审批程序,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

(三)强化体制机制支撑

8.统筹推进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科学配置党政部门权力和职责,深入推进大市场、大农业、大交通等领域大部门体制改革,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9.构建新型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以制度链为保障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9月底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本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惩戒措施;10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对同时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

10.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12月底前,赋予郯城经济开发区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加快打通放权“最后一公里”。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优化功能布局,大力推行职员制,按照职员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原则,出台实施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薪酬分配办法,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示范区。

(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11.优化企业开办行动。借鉴国家级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审批运行和监管方式。继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运用领域,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探索建立“证照联办”机制,实现可操作性强、企业需求量大的许可事项与企业营业执照同步办理。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等事项。8月底前,确定证照联办事项,制定运行标准;10月底前,探索建设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系统,实现商事登记证照联办;11月底前,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12.优化不动产登记行动。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改革,整合国土、税务、房产等部门相关业务,打破部门界限,统筹使用人员,再造办事流程,精简中间环节,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理、一套材料流转、一小时办结、一体化配套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常规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1个小时办结,特殊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8月底前,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

13.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动。以“多图联审”为突破口,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再造审批服务流程。9月底前,制定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实施办法,编制联审联办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制定“联合验收”等实施办法,凡我县投资建设项目,一律在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联审联办流程,未纳入的一律不得在各相关部门单位办理手续,实现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

14.简化企业水气暖报装行动。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供水、供气、供暖等服务事项,由有关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优化办理全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收费标准。

15.简化获得电力行动。对企业办理电力相关事项,由有关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持压环节、缩时间、降造价、强监督,通过简化办电流程、优化供电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压缩办电时间和周期,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16.便捷获得信贷行动。提高信贷对接效率,建立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资金对接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业机构建立支持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服务机制,量身定制服务产品,调整信贷投向和结构,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17.优化政务服务行动。通过精简要件、优化流程、细化标准和服务指南,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解决群众在不同部门窗口间往返跑等问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打造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安服务、公积金服务、社保服务和其他综合事务7个政务服务板块,将相应的部门窗口向对应板块集中;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在县、乡镇、村(社区)推广建立代办帮办工作机制,出台代办员选任、管理制度和可操作、可检查、可衡量的代办服务评价体系,实现“提前介入、全程跑腿、售后服务”;在民生领域推广“整链条”办理模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整链条”事项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办事群众“一次性”办结。

18.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行动。构建新型审批服务模式根据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把放管服改革与机构改革深度结合,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构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于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19.推进信息共享行动。依托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各级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数据,打破条块分割。12月底前,配合建成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消除“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促进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

20.营商环境评价行动。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创业创新营商环境评价,对照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主要指标,10月底前进行一次营商环境综合评价。

21.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巩固“减证便民”成果,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上一个政务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12月底前,完成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的清理工作。

22.规范涉企收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降电价和减税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8月底前,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扩大涉企收费“一张网”覆盖面。

23.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加强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应用,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实行综合监管。

24.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影响和阻碍“四新”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从源头上杜绝阻碍改革的政策文件出台。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执法。10月底前,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消除经济发展的实质性障碍。

25.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和宣传行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按照“事不过一”原则,依法依纪,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在县广播电视台等设立专题专栏,对营商环境进行系列报道。8月中旬前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资源,开展相关宣传报道。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8月底前制定“一次办好”改革具体工作方案,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并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向社会公开承诺,逐一兑现。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标准、工作进度。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督查考核。认真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发〔2017〕15号),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相关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综合运用督查督办、明察暗访、审计等方式,对“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改革,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建立健全协作攻关机制,争取年内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改革实践样本。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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