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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住房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18-000007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7-08 [ 公开日期 ] 2018-07-08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住房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郯城县住房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

实 施 方 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按照郯城县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现就我县住房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聚焦我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短板,以“整链条”办理为抓手,通过“一窗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推进信息共享、优化办理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打造“四最”政务服务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抓好“整链条”事项的梳理和配套设施建设

1、分类编制“整链条”服务指南。全面梳理“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分类编制“整链条”办理服务指南,并在窗口统一摆放,供办事企业、职工查阅。对“整链条”业务办理涉及事项及提报材料实行“一表通”,同时配套绘制“整链条”办理流程图,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予以公告。

2、开展自助式服务。设立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机,方便群众自助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自助打印缴存明细,查询、打印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计划表;咨询前台增设身份证自助打印机,方便群众免费自助打印身份证。

(二)按照“一窗式”服务要求建立受理流转机制

1、制定“整链条”办理实施细则。制定住房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细则,统一规范窗口办理制度。县住房公积金事项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做到授权到位、权责明确,实现“整链条”办理的标准化。

2、实行“一窗式”服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公积金事项申请。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会计核算记账”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式,实施内部流转,提供“一窗式”服务,实现提取业务实时到账。

3、实行一次性告知。县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对申请办理公积金事项的行政相对人实行一次性告知,指导填写相关表格;对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

(三)建立信息共享互通和容缺办理机制

1、建立部门间信息确认机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办理过程中,需县民政、人社、国土、房产、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实的事项,经县住房公积金与相关部门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后,由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部门提供的查询端口查询核实,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

2、实行容缺办理模式。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受理申请时,能通过个人承诺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再要求提供;实行容缺办理,对于已提供必备要件材料但缺少部分可容缺材料的,非要件材料可以压后提供,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县住房公积金高度重视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县优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做好综合受理窗口建设和政务服务平台衔接等工作。2018年8月30日前全面实行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整链条”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运用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业务受理、分类办理、信息确认、数据互通等事项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督查,推进任务落实。县优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住房公积金事项“整链条”办理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适时提请县委督查落实办公室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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