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1-000005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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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8-31 | [ 公开日期 ] | 2020-08-31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财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要求,精心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基层有序运转,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压力。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为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相关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我们县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对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督等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好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落实上级工作要求,郯城县财政局迅速找准角色定位,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职责,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直达资金政策直达实体作用。
二、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央财政直达资金89429万元,分别为: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600万元、正常转移支付资金34907万元、特殊转移支付2674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2523万元、其他惠企利民资金(参照直达资金)14659万元。截至目前中央直达资金已支出47643万元,支出进度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