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239 | [ 文 号 ] | 郯政办字〔2021〕17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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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5-14 | [ 公开日期 ] | 2021-05-14 | [ 有 效 性 ] |
郯政办字〔2021〕17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郯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郯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运行程序,严把项目入口关,促进产业集聚,实现工业强县宏伟目标,在遵循“独立、科学、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先评审、后决策”的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评审机构
成立郯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长由分管工业副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和郯城经济开发区以及化工、医药、电子信息专业评审人员,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相关企业人员。
二、评审流程
(一)项目提交汇总:项目提报单位将项目评审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可研报告和PPT材料)报送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进行汇总和分类。
(二)项目评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项目评审会议,项目分类后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出具项目评审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备案,重大项目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未通过的及时告知项目提报单位。
(三)合同签约:评审项目备案后,落地单位及时跟进对接,并帮助签订合同。
三、评审内容
(一)产业政策。引进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是否符合我县“十四五”产业规划,是否属于建链、补链、强链项目,是否属于我县支柱产业和重点培育产业。
(二)规划布局。引进项目拟选址是否符合我县的产业功能区域定位,是否与周边已建、在建和其它待建项目具有相容性,是否符合国家及我县有关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要求。
(三)用地规模。引进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全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目录要求,是否符合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原则,是否符合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规定,供地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
(四)环境评价。引进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环保部门制定的规划要求。
(五)能源消耗。引进项目产品单耗是否符合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综合能耗是否超过县区能耗限额增量,是否影响全县能耗控制指标任务的完成。
(六)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项目,需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确保周边距离符合要求,项目本身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非危险化学品项目,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七)质量效益。引进项目建成投产后,产业用地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产效益等是否符合“双招双引”相关规定。
(八)其它方面。安全、信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评审。
附件:郯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郯城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县级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商务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工信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信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应急局副局长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副局长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县经济开发区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专业人员、企业人员和第三方机构人员)
职 责: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玉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接收项目提报单位报送的项目信息,及时提交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需要,成员单位可吸收有关单位或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评审。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186751.htm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5/186752.htm
图文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6/186753.htm
音频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7/187072.htm
简明问答:http://www.tancheng.gov.cn/info/4261/1867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