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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落实全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614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1〕63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21〕63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郯城县落实全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落实好全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郯城县落实全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立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晓法 县政府副县长

王俊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莫 峰 郯南农场场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潘月强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地方金融

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杜玉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霍连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于升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吕久鑫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平 县工信局局长

孟凡昌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岳志强 县发改局局长

徐守峰 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局长

夏立坤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 建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姜明修 人民银行郯城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刘 财 临沂银保监分局郯城监管组副主任

(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临沂市金改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向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试验区建设中出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潘月强、陈乃学、姜明修、刘财同志兼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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