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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spypjgj-09_D/2018-0103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24 [ 公开日期 ] 2017-03-24 [ 有  效  性 ]

2016年,郯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2016年,县食药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要求各基层所、县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确保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在原有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政务公开实施意见》,从公开制度、组织机构、公开渠道、能力提升、监督考核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规范。二是完善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细则》等制度,为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公众诉求提供了工作依据。三是制定完善了《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重点做好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程。

(三)强化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基础。根据公开工作需要,对网站服务器进行了扩容提升,对网络光缆进行了专项改造,使信息传输和发布能力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停全县部分单位政府网站的通知要求,我局于今年11月份关停了县食药监局网站,并按时将相关内容转至县政府网站,食品药品信息公开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围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加强政策解读和事例解析。针对食品药品关注问题,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有效解读了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剖析了食品药品违规案件,及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饮食用药安全提示信息。

(二)做好社会关切问题回应。针对熟食、粽子、月饼、大桶水、夏季食品等数十种热点食品,及时发布消费安全提示。针对省、市局舆情中心发布的食品药品方面的舆情信息,及时作出回应,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提升了公众对食品药品的知晓度。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公示公告”栏目,全面公开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梳理形成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在网站予以公示,方便了监管相对人了解行政审批事项和办理流程。县食药监局门户网站关停以后,及时将该栏目内容转至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曝光台”、“投诉举报”等板块,重点做好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了主动公开。县食药监局门户网站关停以后,及时将该栏目内容转至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财务信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已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县食药监局门户网站关停以后,及时将该栏目内容转至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深化公共政策公开。在县局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食品药品问题的重大政策和事项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公开,2016年共发布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50余件。

(二)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公示公告、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等相关专栏,实现公开事项有专项公开栏目,提升公开针对性和有效性,信息公开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2016处理网络问政21条,回复率100%。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项目设置,加强网站维护,优化项目设置6个,最大限度满足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办理的信息,没有产生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职能职责在局门户网站设置公示公告、曝光台等版块,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布食品药品检验监测工作动态,普及用药知识,较好地服务公众。2016年度,已公布食药品抽检信息4期,抽检2583批次样品,行政处罚信息126例,典型案例12例,维权投诉信息47例。

十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推进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性。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二)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研究,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定、政府信息与一般信息的界定,做到依法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郯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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