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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16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公开日期 ] 2025-05-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了《郯城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研究并经县委同意决定,现予以公布。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内容摘要

决策依据

决策形式

决策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承办单位

1

郯城县推进小城镇提升三年行动

实施意见

该文件共分总体目标、建设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总体目标、建设原则按照省住建厅文件拟定,重点任务主要围绕“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引领城镇建设”、“以培育特色为支撑,建设美丽城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增强承载能力”、“以精细管理为目标,加强城镇管理”4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依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纲要(2021 - 2035年)》《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郯城县关于加快城市更新、实现城建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方案》以及《山东省小城镇镇区提升建设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郯城县实际情况起草。

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三年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2

进一步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共建行动方案

方案主要有三项内容,第一项是总体要求。规划要坚持群众满意和育人规律,坚持科学适切和“一镇一策”。第二项是工作任务。充分调研,分析出预保留的和拟暂停办学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妥善安置学生,优化提质一批小规模学校幼儿园。加强暂停办学教学点的校产管理。第三项是实施步骤。通过多部门协同,分期分步整合优化。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指导意见》(鲁教计发〔2023〕2号)

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长期坚持

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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