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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召开《郯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 索  引  号 ] ycx/2021-000008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成文日期 ] 2021-10-18 [ 公开日期 ] 2021-10-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10月18日上午,郯城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主任居国防主持发布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谢文连同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孙中昌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郯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的分类标准、后续推进情况等问题。

【主持人: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主任居国防】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郯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今年,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县政府出台了《郯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谢文连同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孙中昌同志,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谢文连同志介绍《郯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发言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谢文连】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向大家通报一下郯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一、出台背景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 2020年4月9日,临沂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步骤,各县区逐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2021年7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22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模范片区。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 〔2020〕27 号)等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内容

《实施方案》共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年底,全县形成较为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在进入焚烧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标准和考核体系,通过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遵循国家、省级分类方法,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以加快分类设施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建立分类收运体系,完善终端处置设施。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从加大宣传力度、从社区抓起、从学校抓起、调动社会力量、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推动全民参与。2021年10月至2022年底,分四步走,通过发动宣传、加快试点、全面推行、总结提升等步骤,实现既定目标。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明确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通报完毕。

【居国防】:谢谢谢文连同志。

下面进入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提问时请记者朋友有序提问。

第二排,这位记者。

【记者】:我们都知道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有多种,请问咱们县生活垃圾分类是按照哪类标准进行?

【居国防】:谢谢,这个问题请谢文连同志回答。

【谢文连】:谢谢您的提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县生活垃圾以四分类为标准实施,并根据城乡、机构不同突出分类针对性,主要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不同类别的公共机构和企业生活垃圾,可在强制分成四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分类类别,如政府部门和学校可单独回收纸张;体育场馆、电影院等可单独回收塑料瓶等);试点村(居)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或结合当地实际增加细分类别);同时因地制宜对大件可回收物、园林绿化垃圾、易腐垃圾等实施源头分流减量。

1.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被污染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易腐垃圾。指普通存放条件下易于腐烂变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4.其他垃圾。指除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大件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垃圾、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尿不湿、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5.大件可回收物。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主要包括:废弃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6.园林绿化垃圾。指落叶、枯枝以及城市绿化美化郊区林业抚育、果树修剪过程中产生的树木枝干、草屑及其他修剪物。主要包括:树枝、落叶等。

【居国防】:谢谢谢文连同志。第二个问题。

第二排,这位记者。

【记者】:2021年,县综合执法局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居国防】:这个问题我们请孙中昌同志回答。

【孙中昌】: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县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县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安排,坚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专班。自全县垃圾分类工作专题会议召开之后,县综合执法局迅速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顶格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着力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保障。同时,组织开展了两次垃圾分类集中培训,深入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强调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工作标准,稳定有序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开展推广试点。全面推动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党政机关带头,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及时跟进,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工作。在全县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试点镇(高峰头镇、庙山镇)80%的行政村、其他乡镇2个试点村(居)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先后在人民广场开展了“城管开放日——垃圾分类专题”活动,联合教育局、学校组织了“小手拉大手——体验环卫工人的一天”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5万余份,在城区大型LED显示屏幕上循环播放公益广告10万余次,在公厕、垃圾箱两侧喷绘宣传语300余个,参与垃圾分类调查问卷、知识竞赛7000余人次,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意义和目的,得到群众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居国防】:谢谢孙中昌同志。下一个问题。

第三排,这位记者。

【记者】:下一步,我县将如何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国防】:谢谢,这个问题我们请谢文连同志回答。

【谢文连】: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确实不易,为此,我们只有加强协作、长期坚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确保实效。

1、完善机制、依法治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鼓励多元化投资模式,完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2、长效管理、强化考核。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在于面广而量大,涉及到千家万户,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为压实各级管理责任,今年以来,作为牵头部门,我局进一步强化了日常考核力度,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内容,并坚持每月一查,力争把垃圾分类与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积极推广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进一步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绿色家园的良好格局。

【居国防】:谢谢谢文连同志,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6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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