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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郯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43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公开日期 ] 2023-04-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郯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坚持低碳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规划》明确了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深化“四减四增”,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快碳达峰进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深化协同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保修复与监管;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开展全民行动,推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此外,《规划》还强调了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坚持发挥党政机关作用,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充分实现各类社会主体作用,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郯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赵玺)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589.htm

报道链接:https://app.litenews.cn/share/b3Nwcy04My0yOTY2NzMyNA.html?cversion=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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