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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规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4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公开日期 ] 2022-09-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9月5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规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对此,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主任薛芳跃解读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指出,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薛主任指出,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规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出台,对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该《办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有利于推进提升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薛主任认为,该《办法》明确了具体实施本办法的具体途径,分别是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提升小微企业安全水平、实行安全生产奖励、奖励资金用途,提升了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的经验做法,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下一步,要织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体系,推进规上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让企业由“要我安全”积极转变为“我要安全”,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薛主任强调,安全生产是底线、红线,更是生命线。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更高质量、更为安全的发展。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2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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