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1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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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3-31 | [ 公开日期 ] | 2024-03-3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4年3月31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郯政发〔2024〕2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股股长李怀刚进行了如下解读:
李怀刚指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和政府管理工作的难点。对此2024年的《意见》进一步明晰物业管理中各单位职责,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县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李怀刚表示,近年来,群众对小区停车难、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难、违章搭建管控难等问题诉求较为强烈,企业对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束手无策。以问题为导向,《意见》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监管事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明晰政府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边界,让过去一些“模糊地带”清晰起来。
李怀刚强调,物业管理工作关系着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居住幸福,是重要的民生实事。下一步各职能单位要形成密切配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措施,要将职能延伸到各物业管理区域,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