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2023-00000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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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3-03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老年大学:
你单位《关于收取第十六届老年大学学员学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74号)和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临发改成本〔2020〕1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普通专业每名学员每学年100元;微机 、电子琴、音视频制作专业每名学员每学年120元。
二、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郯城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