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72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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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12-08 | [ 公开日期 ] | 2022-12-08 | [ 有 效 性 ] |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有关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郯城县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一)优化栏目建设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开展栏目更新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在时限内及时维护更新本单位相关栏目信息,对更新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总体较好,网站内容充实。
(二)严格网站安全审查。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县政府网站进行实时监测,全面监测网站连通性、链接有效性、错敏信息等,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网站健康安全运行。经全面排查,郯城县政府网站未出现首页不连通、断链、暗链、错链、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针对排查中出现的错敏字词,郯城县迅速开展整改,目前19处错误均已整改完毕。
(三)规范答复网民留言。第四季度,郯城县及时答复并公开网民留言,不存在答复不规范问题。对咨询、建议等留言,全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公开,不存在留言公开信息超过2个月不更新的情况;已公开的网民留言,不存在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有序开展账号登记备案。截至目前,郯城县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2个,其中包含政务微信公众号24个、政务微博账号5个、抖音短视频账号3个,均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管理。第四季度,共有新开设的新媒体账号2个,微信公众号“满意庙山”“信用郯城”均已完成备案;关停账号1个,抖音短视频账号“庙山警事”已完成关停申报。
(二)加大权威信息转载力度。郯城县积极组织各政务新媒体账号转载涉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报道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要求各账号转载时自觉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全力推进服务功能建设。郯城县政务微信公众号均已开通办事服务功能,积极对接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郯城县政府网站和其他相关办事系统或服务平台,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日常监管。郯城县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健全日常监管体系,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二)促进政民互动。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事务,郯城县将第一时间做好发布工作;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对于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予以回应,讲清事实真相,做到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三)严抓信息审核。郯城县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进一步压实网站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和编辑发布责任,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准确、规范、安全,避免因信息审查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