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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3月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11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公开日期 ] 2023-04-13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

1、县文化和旅游局未完成“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共文化体育”栏目更新。

(二)政府网站工作

1、县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郯城街道未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庙山镇未完成规划计划栏目更新;

3、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未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3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1、重坊镇、红花镇、花园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2、庙山镇、高峰头镇、港上镇、胜利镇、泉源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栏目超期;

3、县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栏目超期;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市场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等栏目超期;

5、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社会救助-其他救助”栏目超期。

三、3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医疗保障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郯城街道、高峰头镇、胜利镇、归昌乡栏目超期;

2、县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检验检测中心、供销合作社、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郯城县中心、庙山镇栏目即将超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1、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商务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体育发展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郯城街道栏目即将超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庙山镇栏目超期;

2、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栏目即将超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栏目超期。

2、县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检验检测中心、体育发展中心、郯城街道即将超期。

(五)错敏信息

截至目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共检测出错敏信息238条。

四、3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全县政府系统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34个,此次检查覆盖率100%。存在突出问题为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部分错敏信息高频出现。

以上内容检查时间截至4月12日上午12: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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