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11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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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4-13 | [ 公开日期 ] | 2023-04-13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
1、县文化和旅游局未完成“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共文化体育”栏目更新。
(二)政府网站工作
1、县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郯城街道未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庙山镇未完成规划计划栏目更新;
3、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未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3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1、重坊镇、红花镇、花园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2、庙山镇、高峰头镇、港上镇、胜利镇、泉源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栏目超期;
3、县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栏目超期;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市场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等栏目超期;
5、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社会救助-其他救助”栏目超期。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医疗保障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郯城街道、高峰头镇、胜利镇、归昌乡栏目超期;
2、县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检验检测中心、供销合作社、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郯城县中心、庙山镇栏目即将超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1、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商务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体育发展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郯城街道栏目即将超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庙山镇栏目超期;
2、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栏目即将超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栏目超期。
2、县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检验检测中心、体育发展中心、郯城街道即将超期。
(五)错敏信息
截至目前,第三方检测机构共检测出错敏信息238条。
四、3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全县政府系统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34个,此次检查覆盖率100%。存在突出问题为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部分错敏信息高频出现。
以上内容检查时间截至4月12日上午12: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