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2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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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6-20 | [ 公开日期 ] | 2023-06-20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5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郯城街道未按要求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庙山镇未按要求完成规划计划栏目更新;
3、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未按要求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4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1、郯城街道、港上镇、泉源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2、县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地方财政收支”栏目超期;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社会救助-其他救助”栏目超期;
4、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栏目超期。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和体育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检验检测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郯城街道、李庄镇、红花镇栏目超期;
2、县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气象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栏目即将超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2、县公安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体育发展中心栏目即将超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庙山镇栏目超期;
2、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栏目即将超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栏目超期。
2、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育发展中心即将超期。
(五)错敏信息
无。
四、4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全县政府系统34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总体合格率为100%。但仍存在错敏词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转发临沂市错敏词监测报告后,未及时完成严重表述错误整改工作,存在网络信息舆情风险隐患。
以上内容检查时间截至5月10日上午12: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日 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