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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2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公开日期 ] 2023-06-20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5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郯城街道未按要求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庙山镇未按要求完成规划计划栏目更新;

3、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未按要求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4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1、郯城街道、港上镇、泉源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2、县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地方财政收支”栏目超期;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社会救助-其他救助”栏目超期;

4、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栏目超期。

三、4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和体育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检验检测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郯城街道、李庄镇、红花镇栏目超期;

2、县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气象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栏目即将超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1、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郯城街道栏目超期;

2、县公安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体育发展中心栏目即将超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庙山镇栏目超期;

2、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栏目即将超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栏目超期。

2、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体育发展中心即将超期。

(五)错敏信息

无。

四、4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全县政府系统34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总体合格率为100%。但仍存在错敏词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转发临沂市错敏词监测报告后,未及时完成严重表述错误整改工作,存在网络信息舆情风险隐患。

以上内容检查时间截至5月10日上午12: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日 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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