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ylbzj/2021-000013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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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11-18 | [ 公开日期 ] | 2021-11-18 | [ 有 效 性 ] |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郯城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局于2021年10月21日和22日,分别对福婴医院、郯城县爱莲堂大药房、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郯城县繁荣路连锁店等7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郯城县爱莲堂大药房店内有大量套装餐具,“珍草堂”染发剂,麦芽淡豆豉冲饮(回奶宝);标牌内容与实物不符,冻疮膏系统库存19,实际6等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郯城县爱莲堂大药房暂停结算2个月(时间自2021年月3日至2022年1月2日)。
希望各定点医药机构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加强自律能力,规范医疗行为。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及违法违约行为。
特此通报。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