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13_B/2016-110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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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9-18 | [ 公开日期 ] | 2016-09-18 | [ 有 效 性 ] |
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流程>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6]34号)、《关于印发<郯城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办法>的通知》(郯人社发[2016]31号)等文件规定,成立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8月31日,从准入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中随机抽调6名人员及1名参保职工组成评估组。按照《郯城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标准》,经过对5家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准入的零售药店初审(申请受理)、现场审核、集体评议、评分公示等程序的综合评定,拟将初步合格的郯城县永鸣药店等三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纳入郯城县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公示药店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郯城县社保中心医保一科反映(也可向上一级人社部门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我科室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9月18日-9月26日(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08:30-12:00,14:00-17:30
受理电话:0539-6133605
附件: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备注 |
1 |
郯城县永鸣药店 |
庙山镇大埠二村175号 |
刘 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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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郯城县广仁药店 |
郯城县皇亭路26号 |
张 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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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郯城县健民药店 |
郯东路北首银河中学边 |
魏建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