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2-000005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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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7-04 | [ 公开日期 ] | 2022-07-04 | [ 有 效 性 ] |
为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学前教育实施水平,充分发挥乡镇驻地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下同)的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13号)精神,特制定临沂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及乡村教育发展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提高乡镇驻地学校教育质量为重点,辐射带动乡村教育水平整体提升,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纾解城区就学压力,强化乡镇教育服务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引领和吸附作用,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整体推进、梯次建设,全市域省、市、县(区)三级试点镇全覆盖,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实现下列目标:
(一)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城区(县驻地区域)学校、幼儿园。
(二)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学校无违规办学行为,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明显。中小学德育、劳动教育深入实施,音体美课程开设齐全,社团活动丰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普遍掌握一门以上艺术特长,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0.15。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较高,游戏化特色明显,安全管理规范优质。
(三)育人环境特色突出。注重校园文化、环境打造,环境优美温馨,文化氛围浓郁,品质特色鲜明,师生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较强。
(四)师资结构较为合理。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比例、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教师关爱激励制度健全。
(五)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域内实行学区化管理,乡镇驻地学校对域内其他学校有效开展联动帮扶,机制健全、成效明显,镇域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
(六)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健全,家长教育、家庭教育、家校沟通工作扎实,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较高,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七)生源稳定率稳步提升。域内户籍儿童学前、小学和初中生源在当地学校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改善提升办学条件。对照省定办学(办园)条件标准,查找各乡镇驻地学校不足,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22年秋季开学前,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做好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乡镇驻地学校的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及视频监控、护学岗全部达到100%。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多种方式解决接送难问题。加强食堂、厕所和寄宿条件建设,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争取县区财政对学校提升办学条件予以经费支持。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教研指导帮扶,建立市县骨干教师、教研员联系帮扶学校制度,实行联合教研和县级教研室包保责任制度,市教研员定点联系镇驻地学校,每名县教研员包扶1所以上镇驻地学校,指导乡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课程研发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高度重视艺体和劳动教育,指导学校、幼儿园通过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等培养学生(幼儿)兴趣、砥砺学生(幼儿)品质。
(三)建强校(园)长和教师队伍。配强驻地学校校(园)长队伍,鼓励将省市县各级名校长配备到乡镇驻地学校。配齐配强学科教师,2022年之前乡镇驻地学校所有学科教师按要求补充到位,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加大乡镇驻地学校学科骨干教师、本科学历以上(中小学)教师、专科学历以上(幼儿园)教师配备力度,实现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逐步达到或超过城区水平。通过交流挂职、(跨省市)高端研修、设立专项培训项目、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等方式加强乡镇驻地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采取支教和顶岗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强化城区、乡镇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充分利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城区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支教,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落实相关待遇;选派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顶岗锻炼,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落实职称评审向基层学校倾斜政策,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鼓励各地通过职称倾斜、设立校(园)特级岗位等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乡镇驻地学校任教。健全完善教师关爱制度,积极帮助教师解决切实困难问题,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幸福感。
(四)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力争实现互联网出口千兆带宽,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多媒体设备普及率达100%,按照省定标准及时更新配齐信息化设备。镇驻地学校普及创客空间、录播教室建设,试点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应用临沂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大优质资源供给力度,确保优质资源输送到每个班级;优化教学流程,实现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技术方案,有组织地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实施,将优质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和偏远地区;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校园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结对帮扶活动,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鼓励优质学校通过组建办学联合体,以名校带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形成管理相对统一的办学集团,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集团化办学格局,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探索推进镇域一体的学区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小学、幼儿园由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镇域内无障碍交流共享。
(六)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进一步完善章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自主开展课程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扩大学校人事自主权限,加大学校自主选聘行政领导人员和教师力度;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德才兼顾的教师考评办法,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
(七)加强质量评价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实施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通过优化校本教研,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形成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格局,辐射带动镇域内中小学校提高教研水平。制定面向乡村驻地学校的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国内先进评价机构、评价团队,开展教学、教研和管理评估诊断及过程监管指导。
四、工作步骤
(一)进行评估申报。坚持整体谋划、试点先行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及申报要求,各区县遴选推报2个镇(不含街道,原则上已入选省级试点镇的县区不再推荐),开展市级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6月30日前将试点镇工作推进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推进方案主要包括:试点镇基本情况、教育基本情况、镇驻地学校基本情况;每所学校承担试点任务的条件和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和预期成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论证报告等,前期已提交过相关材料且此次申报不更换试点乡镇、申报内容无更改的县区只提报乡镇名单,其他材料可不用重复提交。
(二)启动市级试点。在各县区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乡镇开展市级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
(三)启动县级试点。坚持以点带面、全域提升的原则,在省、市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也要遴选一定数量的镇进行改革试点,对照《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县级强镇筑基教育改革实施方案,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教育强镇筑基工作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目标要求、路径措施及责任分工,形成领导、实施和保障有力的推进体系。各试点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上级实施方案要求,用足用好各级政策,增强工作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激发内生动力。
(二)强化倾斜支持。对于省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省级予以资金支持,重点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及课程教研建设。县级也要在资金、师资投入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教育管理治理水平。
(三)科学进行考评。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各地要结合乡镇驻地学校质量评价,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对乡镇驻地学校开展个性化评价考核。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作为评价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水平、校长职级制考核和职称比例分配、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予以宣传推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思路,创设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改革的良好环境。市级将选择优秀案例通过现场观摩、媒体展播等予以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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