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教育信息 >> 学生管理 >> 优待政策 >> 正文
2023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3-000028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公开日期 ] 2023-04-18 [ 有  效  性 ]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不能坚持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评估工作,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能入尽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

继续巩固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帮助,防止学生辍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咨询电话: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0539-62213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