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467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0〕60 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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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9-25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郯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郯政字〔2020〕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遵循市场有效,政府有为、把握精准,助力脱贫、强化服务,聚焦“上行”、突出特色,以点带面的原则,强力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强城乡资源流通,将农村电子商务打造成为实现农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的新动能和直接抓手。
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全县初步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到2022年,完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特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智慧物流仓配中心等搭建工作,乡镇服务站全覆盖,电商公共服务村级覆盖率达70%以上;物流快递服务乡镇全覆盖、村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电商培训2000人次以上。全县农村网络交易额实现较快增长。探索建立与乡村振兴高度融合,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以搭建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重点,建设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建设1个服务站,在原有村级服务点的基础上,首批整合提升115个村级服务点。整合全县电商服务资源,充分利用和提升改造农村网络设施、乡村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实现电商入乡,服务到村。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改造一处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孵化园),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化电商公共服务运营团队。中心汇聚政策解读、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网红直播、物流服务、品牌管理及金融服务等功能,构建“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2、建设乡镇服务站
服务站面积应满足基本的办公、仓储、物流等需求,引导镇级服务站与县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点有效衔接和信息共享,成为供应链、培训、仓储物流、电商平台等板块的联动轴,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快递代收发、缴费支付、信息咨询等服务。
3、建设村级服务点
在主要行政村建设服务点,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满足服务点功能的设施,安装开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软件。村级服务点提供电商知识普及、网络代购代销、快递代收发、缴费支付等便民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安全检测机制,实现关键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引导制定县域特色网销农产品相关标准。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能够更快、更精准的为本县农产品互联网化提供包括生产加工、规范包装、形象提升、上行渠道等多个方面的服务。
1、拓宽农产品供货渠道
一是本地农产品企业的优质产品可直接“上架”各大电商平台。二是依托农村党支部领办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择优挑选农村产品“代理商”,由“代理商”负责初级农产品的采购和质量把关,实现网上交易。
2、建设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探索“农户+合作社+网商”的质量控制模式,推进品控从“线下”向“线上”扩展,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合作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实现产品信息的展示与追溯
3、加快网销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制定县域特色网销农产品相关标准,鼓励农户、经纪人、合作社和生产加工企业标准化作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开展标准宣传和推广。鼓励企业开展“三品一标”及SC认证。
4、深入开展电商扶贫“帮村联户”
开展电商扶贫“帮村联户”活动,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商发展融合,促进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与贫困户的“三帮三带”(“帮网上经营、带线上增收,帮产业发展、带线下增收,帮创业就业、带经营务工增收”),多角度帮助贫困户从事电商创业就业。
打造总体规划占地500亩的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物流园区。整合配送资源,重组城乡物流配送运输团队,建立智能化、集约化物流体系,全面打通县、乡、村三级物流渠道,彻底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1、建设县级仓储物流中心
依托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国内知名物流公司合作,建设县级农村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
2、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由物流配送中心整合本地网贸仓储和邮政、快递资源,使快递配送能够延伸至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完成标准化仓储物流分拨中心1个,乡镇物流站16个,村级服务站115个。整合县内现有物流配送车辆,积极发展“货运班线”,按规定线路,每天往返一趟,总体计划开通7条货运班线。
3、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整合县内冷链基础物流设施,采用新建、租赁、入股或合营等方式,集成冷库、保鲜车辆等冷链资源,为生鲜农产品“上行”提供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和低温运输等服务。
引入第三方培训机构及师资力量,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以提升转化率为重点,建立普及型公益性培训与提高型市场化培训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型电商知识和实操培训,培训对象重点面向基层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镇村服务站点、具备条件贫困户,培训人员不少于2000人次。
以郯城特色为主题打造县域公共品牌,全方位开展线上品牌营销,广泛扎实推动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拟定公共品牌使用标准、范围并建立公共品牌使用企业库,加大公共品牌宣传力度。
1、建立特色产品品牌体系
建立郯城县优势农产品名录库,重点对“姜湖贡米”、“郯香牌”草莓、“大红花牌”蔬菜等本地优势产品进行品牌化建设,通过整体品牌策划,重点培育银杏、杞柳、中国结、书画、非遗等4-6个郯城特色网商品牌。
2、构建品牌质量和标准管理信息平台
通过建设品牌质量和标准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和规范质量标准化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广诚信优质的企业品牌和形象,打造郯城电商可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县网商信用水平。
3、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采用“线下参与体验、线上直播销售”、举办节会、展会等方式,把线上客户请进来,让郯城的农特产品走出去。
成立郯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成立相应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电商政策、业务流程以及工作推进情况。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全面启动各项目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分项目建设,全面达到规划工作目标。
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依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考核评估办法,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迎接上级验收。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4月-2022年12月)
在总结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跟踪督查、绩效考核,巩固和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效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负责审议、协调、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及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整体推进。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发展,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乡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县的配套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助资金的扶助鼓励作用。
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商务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郯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审核、监管、验收等制度,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产品上行、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培训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大力宣传我县电子商务的发展优势、扶持政策、先进典型,使广大群众变被动“触网”为主动“上线”。县政府官方网站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专栏,公开有关事项。宣传部门指导有关单位,有计划地开展主题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宣传影响。
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时限,严肃纪律要求,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奖惩制度。加强对承办企业的动态监管,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承办企业做好项目交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郯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郯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立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学超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双宝 县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于升飞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办副主任
邵明永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杜玉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老干局局长
孙守超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希武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黄志伟 县镇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黄广华 县商务局局长
吕久鑫 县财政局局长
刘忠业 县审计局局长
田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立坤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彬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莫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坤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立勇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王永伦 县供销社主任
李平 郯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宋爱珂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张海晨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梁成宝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匡伟 郯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传海 马头镇政府镇长
戚传敏 李庄镇政府镇长
陈康健 重坊镇政府镇长
孙厚祥 杨集镇政府镇长
王慧敏 庙山镇政府镇长
刘晓蕾 高峰头镇政府镇长
徐波港 上镇政府镇长
赵安宁 红花镇政府镇长
周步青 胜利镇政府镇长
蒋欣平 泉源镇政府镇长
王超峰 花园镇政府镇长
孙继远 归昌乡政府乡长
周士瑞 马陵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清宝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黄广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牵头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县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氛围。
(三)县督考办: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督导工作。
(四)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全县有一定学习和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充分运用发挥好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
(五)县人社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培训;将电商经营户纳入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扶持范围,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资金支持。
(六)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相关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审核、兑现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资金。
(七)县审计局:配合财政局审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商标品牌注册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商品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负责做好食品及外用药品类电商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九)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负责全县的旅游产品电子商务推广培训及筹建非遗文化、名家书画直播间工作,做好“互联网+特色旅游”工作。
(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善农村通信条件;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提高道路畅通率,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
(十二)县邮政管理局、县供销社:利用各自优势,进行资源整合,积极推进仓储中心、分销平台、物流快递、基层网点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十三)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项工作,协助县政府制定出台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组织电子商务培训,整合县域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商业网点、售后服务等资源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四)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加强全县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在网络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五)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网络销售,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信息化水平;负责农产品标准化与品牌化提升及筹建农特产品直播间。
(十六)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做好本辖区内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