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227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0〕40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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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6-30 | [ 公开日期 ] | 2020-06-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郯城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批复
郯政字〔2020〕40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发布实施〈郯城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请示》(郯自然资规报〔2020〕30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制定的《郯城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由你局负责发布。
二、要切实增强防范地质灾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性,深刻理解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你局要会同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不断提高防治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