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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郯城县机械铸造产业园的批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229 [ 文       号 ] 郯政字〔2020〕38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28 [ 公开日期 ] 2020-06-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郯城县机械铸造产业园的批复

郯政字〔2020〕38号


红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筹建郯城县机械铸造产业园的申请报告》(红政报〔202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郯城县机械铸造产业园。产业园位于红花镇高陵村东2公里,包括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南片区占地面积约20亩,四至坐标为:N34°30'47"、E118°25'58";N34°30'47"、E118°26'3";N34°30'44.1"、E118°26'3";N4°30'44"、E118°25'59"。北片区占地面积约40亩,四至坐标为:N34°31′16"、E118°25′57";N34°31′15"、E118°26'3";N34°31'10"、E118°26'3";N34°31'11"、E118°25'56"。

二、以现有铸造企业为依托,延伸产业链条,合理布局产业,形成以铸造原材料加工、机械铸件、精密磨具等于一体的产业园。产业定位为五金工具制造、铸造、锻打等。

三、产业园区主要规划建设机械产业区、模具机加工区、铸件产业区、行政区等。

四、要扎实做好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产业集聚、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入驻。加快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积极优化园区发展环境,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保障。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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