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166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0〕14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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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3-27 | [ 公开日期 ] | 2020-03-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临沂宏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批复
郯政字〔2020〕14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临沂宏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请示》(郯国资〔202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将你单位所属临沂宏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到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你单位作为二级企业监管。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