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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424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0〕65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9-27 [ 公开日期 ] 2020-09-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20〕65号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郯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推进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推进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郯安发【2020】7号)要求和各部门、单位提报的工作任务,制定该计划。

一、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牵头部门: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审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3.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自然资源、住建、人防等部门按要求做好规划建设。(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4.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附近道路合理规划停车场,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发展和改革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

5.公安、住建、应急管理、消防、城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6.针对高层建筑四类整治重点,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明确每年的目标任务,分批推进,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牵头部门: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县委政法委、民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

7.组织开展大型商市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行大型商市场网格化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2020年,要打造1家以上大型商市场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查隐患”模式,对大型商市场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牵头部门: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8.各化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化工园区2020年底全部按特勤消防站标准建成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局、化转办)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9.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起,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审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10.畅通房屋维修资金保障渠道,积极按照规定和流程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维保建筑消防设施。(牵头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11.工信和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2.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牵头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13.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和维护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规划批复。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和农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每半年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演练。(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4.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县委统战部、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15.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每个行业要打造一批标杆示范单位。(牵头部门:县委统战部、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6.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全区统一规划,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牵头部门:大数据局。配合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17.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牵头部门: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大数据局)

18.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配合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19.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推广“一呼百应”指挥调度机制,建立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监督人员与社会单位之间的即时通信群组。(牵头部门: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20.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21.制定2020年消防培训计划,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措施,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请各部门、单位按以上目标任务计划开展工作。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并抄报县政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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