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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630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0〕42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公开日期 ] 2020-07-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郯政办字〔2020〕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我县夜间经济发展,全方位打造郯城夜间经济新亮点,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19〕19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建立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现将《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全方位打造郯城夜间经济新亮点,经研究建立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苗运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吴清华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谢 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新旧动能办主任

成 员: 徐 方 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盖学贵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徐 雷 县工信局副局长

徐敏杰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乐平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健 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县规划设计院院长

徐勤明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副局长

夏传永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 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杜清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方梅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郁传信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朱怀安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全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 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于福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岳喜军 县体育发展中心副主任

倪敬福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晓超 人民银行郯城支行副行长

刘德海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 洋 郯城街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 建 马头镇党委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发改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夜间经济发展;研究解决夜间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工作推进。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等,并抓好工作落实。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调度督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负责会议议题记录、汇总、整理及纪要的印发、抄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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