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046 | [ 文 号 ] | 郯政办字〔2020〕7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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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3-12 | [ 公开日期 ] | 2020-03-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郯城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郯政办字〔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郯城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优化农村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村庄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
(三)实施标准。按照上级要求,通户道路硬化标准,水泥路面混凝土厚度原则上不应小于15cm,视有无机动车辆通行,可适当降低厚度标准。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主干道不低于18cm,次干道不低15cm,小巷不低12cm”的标准予以把握。
(四)补助标准。根据当前市场实际情况,经核算:18cm厚度造价为108元/平方米、15cm厚度造价为90元/平方米、12cm厚度造价为75元/平方米。县财政将按实际工程造价的60%给予乡镇补助,在配套资金落实上,可采取“县财政补一点,村集体收入贴一点,社会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捐一点,本村村民出一点”的办法,引导农户自主完成土方工程,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积极参与建设。要尽量减轻群众的负担,严禁因未落实资金来源造成债务行为。
(五)拨款方式。县财政将按3:3:4比例拨付补助资金,2020年6月底前拨付30%,2020年10月底前经验收合格后拨付30%,剩余40%将于2021年6月前全部拨付到位。
(六)实施进度。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9月完成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0月底组织验收,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二、组织方式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建设改造、生态风貌保护、饮水工程有机结合、协调推进,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
(二)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各村居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和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可以采用沥青、水泥、块石、卵石、红砖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硬化。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监督,严把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物料使用等环节,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落实专业队伍,与施工队签订保修返修合同。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交通基础保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切实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工程的组织实施、进度督导及相关对接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强化督导落实。县里将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程启动后,县乡两级要采取定期督导巡查、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方式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确保交付一个群众满意的工程,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郯城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郯城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晓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居国防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久鑫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坤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窦 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渊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工管站站长
马 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毛建兵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副局长
王伟青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 琳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祇玲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于福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毕建英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郑文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子坤 郯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传海 马头镇政府镇长
戚传敏 李庄镇政府镇长
陈康健 重坊镇政府镇长
鲁成凯 杨集镇政府镇长
王慧敏 庙山镇政府镇长
刘晓蕾 高峰头镇政府镇长
徐 波 港上镇政府镇长
周步青 胜利镇政府镇长
赵安宁 红花镇政府镇长
蒋欣平 泉源乡政府乡长
王超峰 花园乡政府乡长
孙继远 归昌乡政府乡长
周士瑞 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清宝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杨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毕建英、郑文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金保障及质量监督、考核推进三个工作专班。
一、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金保障工作专班
组 长:毕建英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成 员:李 光 县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禚金光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科员
二、工程质量监督专班
组 长:郑文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杨 波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科长
李 昂 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工程站综合科科员
党海涛 县财政局经建科科员
三、考核推进专班
组 长:郑文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李顺龙 郯城街道主任科员
刘瑞娇 马头镇政府副镇长
张晓明 李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徐玉龙 重坊镇政府副镇长
蔺市里 杨集镇政府副镇长
范士军 庙山镇主任科员
朱朝永高峰头镇党委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周玉亮 港上镇主任科员
蔺际硕 红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 玉 胜利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徐腾飞 泉源乡政府副乡长
王学星 花园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涛涛 归昌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冯全伟 马陵山景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孟 晨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胡增辉 县政府办公室调研科科长
高丙建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范佃香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