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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水利局郯城县水利行业“决战四季度,决胜2020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slscj/2022-0000103 [ 文       号 ] 郯水发〔2020〕39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有  效  性 ]

郯水发〔2020〕39号

 

为切实防范和遏制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20 年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局和县安委会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要求,持续深化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决战四季度,决胜202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水利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二、任务目标

(一)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安全隐患是伴随生产经营而产生,没有生产就不存在安全问题。各科室、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科室、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运行管理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建立双重预防体系

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按照各级各部门相关要求,年底前标杆企业基本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本科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

(一)整治范围

根据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整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在建工程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三个月,从现在开始起到12 月底结束。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 月底)

成立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QQ 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1 月上旬-12 月上旬)

1.全面排查。各科室、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科室、本单位特点,采取单位自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要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落实举报奖励相关政策,公开征集群众意见。

双重预防体系和创建工作和排查工作同步进行,县局将聘请专家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讲座,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本单位安全员,参加县局讲座,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2.彻底整改。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监管范围内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于市水利安委会挂号督办的,跟踪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度,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销号。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无法实施整改的,报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各科室、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综合运用整治成果,既要集中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12 月中旬-12 月底)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形成自查报告,报水利局监督科,迎接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专项整治行动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深入一线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调度通报。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县局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下发工作通报,宣传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落后单位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明查暗访、现场抽查、下沉督查等方式,定期对各科室、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整改。

 

郯城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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