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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秋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2-0000144 [ 文       号 ] 郯交普字〔2020〕11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9 [ 公开日期 ] 2020-08-29 [ 有  效  性 ]

郯交普字〔2020〕11号


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公司:

为切实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根据《郯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秋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郯安办发〔2020〕18号)及《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郯交普字〔2020〕10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0年8月30日至10月20日,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秋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郯城县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郯办发〔2020〕12号)要求,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秋季攻势”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施工及运输经营单位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

1、安全证照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2、施工及运输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否履职到位;

3、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全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要求;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双重预防体系不建立不运行等问题;

5、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存在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

6、企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演练;

7、对责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企业,管理部门是否落实巡查紧盯制度。

(二)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原则,深入客、货、危运企业,工程施工企业进行逐企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机制等;对查出的隐患凡到期未整改的,一律移交执法机构依法处理;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对拒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按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整治时间

1、企业自查阶段(8月30日至9月3日)。局属各施工及运输经营企业要自上而下同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明确排查责任、排查频次、排查要求及隐患处理措施,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安全培训,将自查情况于9月6日按口报局安全监督科。

2、部门排查阶段(9月4日至9月8日)。局属相关科室、单位要对局属所有施工及运输经营企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摸清重大隐患点和风险源,建立台账,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律要求整治到位。整改期间不能确保安全要求的,要予以停业整顿,并实行巡查盯守制度确保停业到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不能整改到们的,一律关闭取缔。

3、执法检查阶段(9月9日至10月19日)。配合县安委会联合检查组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一律实行闭环管理。

4、整改提升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针对前期整改情况,局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成果,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安全形势愈加严峻,安全监管任务及压力不断增加。相关科室、单位及各企业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大局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好“秋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宣传发动,明确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和要求。

3、突出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排查,确保安全无死角、零漏洞、全覆盖,又要结合交通运输工作特点,突出重点进行整治,特别是对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认真研判分析,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行动期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严格监管执法。要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落实处理措施,要组织好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处罚落实到位。

10月19日前,各单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邵琳 联系电话:6129089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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