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tysj/2022-0000146 | [ 文 号 ] | 郯交普字〔2020〕13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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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10-24 | [ 公开日期 ] | 2020-10-24 | [ 有 效 性 ] |
郯交普字〔2020〕13号
各相关科室、单位,各公司:
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20年全县交通运输形势稳定向好,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第四季度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好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和单位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加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加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第三方执法评估等措施,打好第四季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12月底结束。
10月下旬,依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内容,研究第四季度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从即日起,各单位和企业,采取企业单位自查、专家诊断、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企业隐患台账和行业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组织对辖区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结合第三方执法评估,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12月底,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本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专项整治专项验收,并将本行业专项整治专项验收情况,于2021年1月7日前报局安全监督。
四、检查范围
依据《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8项任务清单、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有序开展,要按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专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专项工作期间,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三)加强工作调度。局安监科将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三方执法评估,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指挥调度和督导落实,按市局、县安委会的要求各单位从10月26日开始,每周四下午3点前向县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6109889 邮箱:tcxjtjaqk@163.com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