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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郯城县生活饮用水卫生(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计划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wjj1/2021-000041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公开日期 ] 2021-07-13 [ 有  效  性 ]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检范围

(一)辖区内城区全部水厂。

(二)辖区内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

(三)辖区内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水厂数的30%。

(四)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10个,不足10个全部抽检。

二、监督抽检内容

(一)集中供水单位 供水单位的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使用的涉水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和现场水质检测情况等。

(二)二次供水单位 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抽检内容有: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情况和现场水质检测情况等。

(三)学校监督抽检内容 学校落实教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的检测;对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开展饮用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的现场检测;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8月24日-9月2日 协调沟通有关单位做好各级各类水厂的统计摸底工作,做好监督抽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2)2021年9月5日-9月20日 组织监督人员对监督抽检计划范围内的集中供水单位、学校自备水和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检测人员饮用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的现场检测。

(3)2021年9月20日-10月1日前 对监督抽检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汇总现场检测结果,填报附表中的各项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通报。

(二)及时填报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并更新被监督单位个案信息,完善卫生监督档案。

(三)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及时在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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