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1-00004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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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3-02 | [ 公开日期 ] | 2021-03-02 | [ 有 效 性 ] |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2021年度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计划的有序实施,推动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努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不受严重影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执法人员及时限保障
职业健康监督实际执法人员为2人,全年监督执法工作不少于180人次。
四、监督执法工作对象
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的工作职责,根据辖区用人单位实际风险分级情况和《临沂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指南(试行)》进行监督执法。
五、执法检查
(一)检查方式
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核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次执法检查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包括听取企业职业健康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询问提问等形式,检查需要留下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3、纳入重点监管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情况;
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三)检查要求
对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统计、汇总并详细记录,对职业健康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跟进复查整改情况,对仍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六、宣教培训
(一)大力开展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人员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健康专题培训,促进企业增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