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3-00000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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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2-21 | [ 公开日期 ] | 2023-02-21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2023年度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县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全县医疗机构依法行医,为医疗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切实维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放射诊疗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强化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及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切实保障放射诊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受检者公众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
二、检查对象
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工作内容
实行全面检查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
1、放射诊疗许可有效持证、校验情况;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超范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建立情况。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情况。
5、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设置及定期检测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针对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宣传途径,曝光典型案例,普及放射诊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放射诊疗机构守法意识和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总结。及时汇总放射诊疗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