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5-0000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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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公开日期 ] | 2025-02-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5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计划及目标
按照要求,2025年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抽查抽查辖区内30%二级以上医院、5%基层医疗机构(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4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抽取的医疗机构均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含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废处置、预防接种、病原微生物管理及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抽查工作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室完成国家、县级传染病防治“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做好传染病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三、时间安排
2025年2月17日—2025年11月9日。
四、监督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监督内容
1.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及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职责的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辖区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
2.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内容
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发热哨点门诊设置、物资配备、人员安排、防护措施、处置流程、预检分诊制度执行情况。
3.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隔离技术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
(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
(四)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
(五)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情况。
4.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
(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
(四)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
(五)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的处置情况。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所在地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情况。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情况。
(三)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情况。
(四)实验室活动的管理情况。
(五)菌(毒)种及感染性样本管理情况。
(六)毒和灭菌及实验废物处置情况。
(七)应急预案和意外事故处置情况。
(八)人员管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积极履责。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履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及时按质按量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确保实效。通过统筹推进传染病防治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得以全面提升。
传染病防治监督股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