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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公告
[ 索  引  号 ] xfpb-17_F/2017-122700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03-25 [ 公开日期 ] 2017-03-25 [ 有  效  性 ]

郯城县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鲁财农﹝2017﹞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10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及贫困人口较多的重点村发展产业扶贫,110万元用于发展小额信贷金融扶贫,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根据《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如下(见附件)

请各有关乡镇结合地方实际,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引导,依法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2〕27号)、《关于改进和加强县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鲁财农〔2014〕45号)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完善招投标手续,切实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乡镇扶贫部门应及时与财政、经管等部门沟通衔接,在规定时间内将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并进行镇级、村级资金公示,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等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为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临沂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予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公告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予本公告7日内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反映。

郯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郯城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5日

附件:

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明细表

单位:万元

乡镇(单位)

金额

县扶贫办

110

马镇头

科技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桑庄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南元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庙山镇

薛庄西村(重点村)

30

薛庄东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乐泉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大埠一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前海岩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庙山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马站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归昌乡

道西村(重点村)

30

归昌二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陈庄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60

朱前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60

张楼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道东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益新村(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

40

合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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