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xfpb-17_F/2017-1227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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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1-03 | [ 公开日期 ] | 2017-01-03 | [ 有 效 性 ]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鲁财农〔2016〕48号)文件精神,拨付我县重点扶持乡镇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根据《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提前批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乡镇 |
资金性质 |
资金金额 |
备注 |
马头镇 |
省级资金 |
100 |
为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临沂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予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公告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予本公告7日内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反映。
郯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郯城县财政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