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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县兴农农业服务中心股权的批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067 [ 文       号 ] 郯政字〔2022〕11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22 [ 公开日期 ] 2022-03-22 [ 有  效  性 ]

郯政字〔2022〕11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县兴农农业服务中心股权的

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县兴农农业服务中心股权的请示》(郯国资〔2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郯城县液化气站所持有的郯城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县兴农农业服务中心的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郯城县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二、你单位要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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